老公单位一男同事,据说是参加退伍军人公务员考试,上岸乡镇基层公务员。上岸后,有点得意忘形,频繁出入餐馆歌舞厅,被人拍照举报,得了个警告,并且把他安排去了信访办。
这个同事对于信访群众态度生冷恶劣,用他的话说,我有编制,谁也开除不了我。
某天,两名衣着普通的群众上访,提交了材料,请求尽快处理。谁知这个同事按照以前的习惯,收下材料,随便看看,就把材料扔回去了。
那两个人收了材料走了。
过了不久,单位接到通知,说是那两个人是县暗访组的人。要严肃处理那个态度敷衍的同事。
后来那个同事被安排去了镇城管队了。
有人说他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