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一场乔迁宴,喝出了人间悲欢。顾某受邀赴席,与同桌三人喝下近两瓶白酒;散场后他独自下楼,一脚踏空,头磕台阶,送医不治,年仅48岁。家属悲愤难平,将餐馆、组织者、同饮者一并告上法庭,索赔33万余元。
法院判得明白:成年人是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顾某明知酒量仍不节制,承担主要责任;餐馆楼梯无警示、无人引导,担次要责任;组织者与同桌明知其醉酒却放任离开,亦须赔偿。
酒桌之上,杯盏交错本是情谊,可一旦过了量,情义就成了风险。同饮不是免责牌,散场也不是终点。朋友一场,扶一把、送一程,或许就能改写结局。
心态决定一切,内修心外调身。养生先养心,节制即慈悲。感恩每一次平安归家,感恩身边人一句“少喝点”。人间百态,悲喜常在分寸之间;守得住清醒,才守得住团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