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黑奴时期,南方农场主喜欢用女黑奴来招待客人,而且这是一项传统。结果,这些女黑奴生出了许多混血私生子。有的私生子长得很白,甚至和白人无异,但因为母亲的原因,他们仍然改变不了奴隶身份。
一个孩子,父亲是白人,自己也长着一张近乎白人的脸,为什么出生后照样可以被买卖?答案藏在奴隶制度的一条法律里:孩子是否自由,跟着母亲走。
1662年,英国在北美的弗吉尼亚殖民地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当地出生的孩子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取决于母亲的身份。
法律开头直接提出了当时的争议:英国男人与黑人女性生下的孩子,到底该算奴隶,还是自由人?
掌权者给出的答案,把母亲和孩子一起锁进了奴隶制度。
母亲受到奴役,孩子出生便继承这副枷锁。白人父亲的身份,不能自动给孩子带来自由。即便父亲就是庄园主人,他也可以继续把自己的孩子当作财产占有。
这条规定还有一层残酷的利益关系:女性奴隶生下孩子,奴隶主名下就可能多出一份财产。侵害女性与增加奴隶人口,被同一套制度连接起来。孩子的出生,本该意味着一个家庭迎来新成员,在奴隶主的账本里,却可能意味着资产增加。
1826年,佐治亚州出生了一个名叫埃伦的女孩。她的父亲是白人奴隶主,母亲受到奴役。她肤色很浅,常被人误认为是主人家的孩子。
这样的长相没有保护她,反而引起父亲妻子的不满。11岁时,埃伦被当作结婚礼物,送给了这位女主人的女儿。
一个小女孩,就这样被送出了家门。父亲与女儿之间的血缘,没有挡住主人转让奴隶的权力。
后来,埃伦在梅肯认识了同样受到奴役的威廉·克拉夫特,两人结为夫妻。威廉也经历过亲人被出售、骨肉分离的痛苦。他们知道,留在这套制度里,家庭随时可能被一笔交易拆散。
1848年,两人决定逃走。他们想出了一个大胆办法:利用埃伦的浅肤色,让她扮成带着奴仆北上看病的白人男主人,威廉则扮演她的奴仆。
埃伦剪短头发,穿上男装,戴上帽子和眼镜。她不会读写,便把右臂吊起来,装作无法签字;又用布包住下巴,遮掩没有胡须的面孔,尽量减少交谈。
12月21日,两人从佐治亚州出发,乘火车、换轮船,一路北上。
沿途的人把埃伦当作白人主人,甚至有人提醒她,带奴隶去北方容易让对方逃跑。还有奴隶贩子试图向她买下威廉。一个逃亡的妻子,竟要装作拥有丈夫的人,才能带着他穿过奴隶制度的关卡。
圣诞节早晨,他们抵达费城,随后前往波士顿。
然而,逃到北方仍然不能彻底安心。
1850年,《逃奴法》加强了追捕逃亡奴隶的制度保障,追捕者来到波士顿,要把夫妻俩抓回去。在废奴人士帮助下,他们躲过追捕,最终远赴英国。
埃伦的经历说明,浅肤色可以帮助她瞒过沿途的陌生人,却无法替她消除法律上的奴隶身份。只要身份被揭穿,抓捕的危险便会重新出现。
另一位女性哈丽雅特·雅各布斯,则经历了更漫长的挣扎。
她年幼时被作为遗产转给新的主人,随后长期受到诺科姆医生的性骚扰和胁迫。她与白人律师索耶生下两个孩子,但孩子并没有因此自动获得自由。
为了逃离控制,也为了保护孩子,她藏进祖母家极其低矮的阁楼夹层,在那里躲了将近七年。
后来,索耶买下了两个孩子,却没有立即在法律上解除他们的奴隶身份。亲生父亲把孩子买过来,与孩子真正成为自由人,仍然是两回事。
一个母亲为了保住孩子,付出了多年躲藏的代价;孩子能否自由,却仍要受制于别人的处置。
这样的家庭关系,也出现在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庄园里。
受到奴役的萨莉·海明斯,为杰斐逊生育了至少六个孩子,其中四个活到成年。孩子们肤色较浅,三人后来以白人身份生活。
但他们出生时同样受到奴役。1822年,贝弗利和哈丽雅特获准离开蒙蒂塞洛庄园;另外两个儿子麦迪逊和埃斯顿,则通过杰斐逊1826年的遗嘱获得自由。
从出生到成年,他们的自由需要等待父亲兼奴隶主作出安排。血缘关系并没有自动变成法律承认的自由身份。
更令人唏嘘的是,萨莉本人没有获得杰斐逊正式给予的解放。杰斐逊去世后,她才被他的女儿允许离开庄园生活。
看懂这些人的命运,就能明白奴隶制度为什么如此残酷:它把一个人的劳动、身体、生育和家庭,都放进了可以买卖、继承和转让的财产关系里。
女性承受侵害,孩子继承奴役,亲人可能被出售。所谓“私生子”的称呼,也很容易把目光引向孩子的出身,遮住真正该被追问的问题:谁剥夺了母亲拒绝的权利,谁又决定孩子生来就属于别人?
直到1865年12月,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获得足够州批准,奴隶制才在宪法层面被废除,条文同时保留了对依法定罪者施加刑罚的例外。
埃伦曾经靠伪装逃走,雅各布斯曾经靠藏身坚持下来,海明斯的孩子曾经等待主人的放行。他们的经历,让那些冰冷的法律条文有了具体的面孔。
这些孩子本来就应该自由,无须用肤色证明,也无须等待父亲或主人恩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