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媒体曝出骇人消息!早在2008年便已拿到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华人原荣祥,居然因为参加过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被加移民局扣上涉嫌战争罪、隐瞒从军履历的帽子,直接启动遣返程序!
这事听着就离谱。一个63岁的老人,在温哥华周边安安稳稳住了十八年,晚年突然收到边境服务局的驱逐通知。理由不是他现在犯了什么事,而是四十七年前他当过兵、上过战场、负过伤。
原荣祥年轻时是解放军的排长。1979年他去了云南前线,带队执行侦察任务,在战斗中挂过彩,拿过军事嘉奖。
1988年《人民日报》还公开报道过他的战斗事迹。1991年他退役,之后在内地和香港做生意,2008年全家移民加拿大。这些经历都是公开可查的,不是什么秘密。
加拿大这次甩出两条指控。第一条是涉嫌战争罪,依据的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35条,说他在境外犯了战争罪或者危害人类罪。第二条是申请永居时没有如实申报军事经历,属于虚假陈述。
案件已经移交到移民和难民委员会,听证日期还没定。
问题在于,战争罪这个帽子扣得太随意了。什么叫战争罪?国际上的共识是,你得有具体行为,比如故意攻击平民、虐待俘虏、实施酷刑。它从来不是"你属于某支军队"这一条就能成立的。
原荣祥作为一个排长,跟对面的军人交战,负伤立功,这是军人的本分。把服役经历本身当成原罪的起点,等于说所有穿过军装的人都可疑,这个逻辑站不住脚。
更关键的是,到目前为止,原荣祥在中国、加拿大或者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因为战争罪被刑事起诉过,更谈不上定罪。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一个行政机构,自己说了算,自己就把罪名定了,这跟司法程序是两码事。
他们的战争罪项目本来是用来对付谁的?是卢旺达大屠杀的刽子手,是前南斯拉夫的战犯。现在这套工具用到一个参加自卫反击战的中国老兵身上,加拿大媒体自己都承认这类遣返申请很罕见。
再说第二条,隐瞒军事履历。2008年他递申请的时候,材料经过加拿大移民部门层层审核,官方批了,永居身份发下来了。十八年里没人提过这事。现在突然翻旧账,说你当年没申报,倒推十八年前的"虚假陈述"。
这个时间点就很有意思。2026年7月他刚因为危险驾驶被当地警方拘捕,BC省政府因为税款争议给他房产设了留置权。三个月后,边境服务局火速启动了拖了十八年的驱逐程序。
这不是孤立事件。之前有个叫许化界的中国退役解放军中校,也被加拿大移民部门搞过类似的恶意审查和驱逐指控。后来联邦法院裁决,移民部门判定依据不足,要求重新审理,等于把这场追责驳回了。
两起案子放在一起看,规律就出来了。在加拿大的审查体系里,曾经在解放军服役过,好像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被反复盘问的污点。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战争罪项目多年来把中国列为重点排查来源国,已经以此为由拒绝了两千三百多名中国人入境。
不需要司法判决,不需要实证罪行,行政机构凭主观解读就能给人贴标签、启动遣返。
原荣祥这些年在温哥华华人社区确实活跃。他牵头办了加中友谊促进会,搞过不少两地民间交流的活动,还向自由党及其选区协会捐过款,跟特鲁多同场合影过。有人质疑他在帮特定势力渗透加拿大政坛。
这个质疑可以谈,调查也可以谈,但不管哪一种,最终都得落到证据和程序上。一个非公民背负战争罪指控是严重的事,一个人能接触到高级政客也值得追问。但这是两套问题,不能搅在一锅煮。
还有几件事也被翻出来。2015年他在卑诗省一家赌场一年内用现金买了四百多万加元的筹码,被要求说明资金来源。这些事法律上怎么定性,有当地程序去处理。
但它们跟战争罪指控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一个人在别的地方有瑕疵,不等于他在最严重的罪名上天然有罪。把不相干的事情堆在一起,只会让真正需要讨论的法律问题被稀释。
原荣祥的律师丹尼尔·里德已经明确表态,当事人坚决否认全部指控,说他在中越冲突中负伤立功,但从未犯有任何战争罪,退役之后跟中国军队再无关系。现在案件还在法律轨道里走,听证没开,裁决没下,一切都是未知数。
但普通人能看到的是,一个保家卫国负过伤的老兵,晚年要在异国他乡为四十七年前穿过的军装去辩护。调查可以,证据得说话;质疑可以,程序得走稳。还没开庭就先在舆论里定罪,伤的不只是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