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大学的精日留学生,在上一堂关于亚洲国家的历史课时,身上披着日本军旗,桌上摆着日本侵略军的军帽。这样伤害民族情感的行为,是否适用叛国罪而入刑?
背叛国家罪有一些必要条件,才能被认定。比如这个人危害了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或者勾结国外开展不利于国内安全的事情。但仅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他并未收取日本外务省的资金,没有受到日本人的雇佣。之所以说日本的好话,内心深处无比向往,完全是自发行为。
不得不说,美以,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日韩的远程养殖技术确实有一套,从来不缺倒贴的人。谄媚上述那些国家还能理解,有些人心心念念印度,又是怎么回事?
话说回来,莫斯科大学留学生并没有和境外勾结,造成实际损害领土主权的行为。他和那些收钱办事的不一样,不适用叛国罪。所以群众对于他坐牢的真诚期望,应该无法实现。那不能判刑,拘留可以吗?
观察过往事例,配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看。在公共场所佩戴,并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的服饰标志,不听劝阻可以拘留5-15天。他的部分行为符合拘留条件,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但治安法有一个属地原则,他的行为发生在莫斯科,必须优先由当地管理调查。不知俄罗斯法律是否有相关惩戒措施?目前的消息是,莫斯科大学校方已经启动对他的调查。
大家的愤怒可以理解,因为小料和卓玛同样心寒。面对这些人,总有种拳头伸不进屏幕的无力感。或许后续俄罗斯将他遣返后,我们可以对他追加行政(治安)处罚。
回想过去几年,冒出一个又一个伤害民族感情的人或者群体,类似上述的精日事件时常发生。比如2020年国科大硕士生季子越,依然是美化侵华,歪曲南京历史,把日军称作“老英雄”,被学校开除。还有高材生王懿,跑到东京,被活活饿死。甚至某些学校里,从学生到老师,再到领导,都发表过让我们气愤的表达。
未来,也许可以建议国家,出台一部专门针对这些现象的刑法。当处罚变重,那些奇葩的人,就要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承担后果。当然,法律需要不断健全,要把所有的伤害民族感情的问题细分。如果太笼统,可能会导致无辜的人被错判。
我们国家做什么事都是认真负责的。虽然这些媚外,极端的事短期内不会消失。但是相信国家,给一点时间。另外,咱们也要感谢那些勇于站出来曝光汉奸的同胞。如果他们正好在我们的身边,受到报复或欺负,我们也要站出来保护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