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恶意中伤邝玲玲|坚决维护艺人合法权益
和 联合声明
1. 每次相关商业合作的对接、资料提交、备案报税等全部商务对接义务,均由艺人邝玲玲所属经纪公司及其指定经纪负责人全权负责。艺人邝玲玲仅按照公司安排参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品牌活动。所有涉外用工备案、税务申报、多品牌商业项目材料递交等合规手续相关责任,均与艺人本人无关,艺人本人无需自行办理、掌控上述经纪公司层面的资料提交工作。
2. 各品牌方后续如有任何关于多商务项目报备、材料补交、资质核验等相关诉求,应当直接联系艺人所属经纪公司及对应项目负责人沟通协商,相关合同义务、履约纠纷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经纪主体承担,不应归责于艺人邝玲玲本人。
3. 艺人邝玲玲始终严格遵守国内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所有合法合规的来华演出、商业活动要求。任何将任意商务纠纷相关责任强加于艺人、且不限于针对艺人进行造谣、抹黑、人身攻击的行为,均属于侵权。
拒绝恶意中伤,反对无端甩责。尊重事实,厘清责任。维护邝玲玲合法权益,我们立场坚定,绝不退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