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了!10月20日上午,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播海南》记者就群众反映的“交费报读函授本科、多年拿不到毕业证”问题上门核实,亮明记者身份开展正常采访。
采访过程中,涉事机构人员拒不配合,对摄像记者推搡殴打、挥拳捶击胸口,强行抢夺并摔毁摄像机,致使设备损毁、记者手部关节多处划伤,采访被迫中断。涉事民营机构事后已向记者道歉,警方已介入调查。
你们说看到这件事情气不气人?这个涉事机构啊,真是不懂法,不敬畏法律啊。
这记者是在做好事,是在进行舆论监督,是为了让群众有一个知情权,一个函授本科项目人家学员交钱了,拖了多年拿不到毕业证能不急吗?拖了数年无法兑现,本身就指向办学资质、收费管理或履约能力上有问题吧?害怕镜头就把毕业证拿出来,那毕业证到底去哪里了?
另外我要说的是,从治安上来讲,殴打他人与故意损毁财物,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以拘留和罚款的。这种案例可是有过的,不要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如果摄像机损毁价值若达到一定数额以上,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若记者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则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这可是吃刑事官司的。
所以啊,面对监督,拳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涉事机构人员那句“记者就这么厉害吗”,是问反了——不是记者厉害,是公众知情权和法律底线不容蔑视。[庆祝][流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