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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六旬老太屡偷一瓶药酒获刑

[看R]案件概况
很多人觉得,单次偷一点点东西不算大事,武汉这起案例敲响警钟。一名六旬女子利用到超市买菜的机会,每次悄悄偷走一瓶药酒,凭借单次金额低,长期没有被发现。
2026年9月27日,超市工作人员现场发现该女子将一瓶药酒塞进黑色斜挎包,结账时只支付蔬菜、日用品货款,药酒并未付款。工作人员当场制止并报警。民警到场后查看监控,发现该女子作案手法熟练,怀疑不是初次行窃。
办案民警调取超市进货单据、销售流水逐一核对,发现账面长期存在进销差额。经查实,嫌疑人余某自2026 年4月起,持续在这家超市行窃,几乎隔一两天就来一次,每次只偷一瓶药酒。短短5个多月,累计盗取药酒104瓶,涉案总价值8000余元。
到案后,余某对多次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她交代,第一次顺手偷走药酒没有被发现,心存侥幸,慢慢形成偷窃习惯。案发后家属得知情况,主动向超市全额退赔全部损失。超市追回钱款后,专程向办案民警送上感谢。目前,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清单R]法律科普
[一R]单次少量,多次盗窃依然构成盗窃罪
很多人存在误区:单次偷的东西不值钱就不算犯罪。按照《刑法》264条及司法解释,二年内盗窃3次以上,就属于多次盗窃,即使单次金额很低,也构成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多次盗窃的,所有查实的涉案金额会合并累计计算,本案累计金额8000余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二R]退赔可以从轻,但不能直接免除刑责
本案家属主动全额退赔超市损失,属于法律上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从轻不等于无罪。只要构成盗窃罪,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退赔仅作为量刑时的考量条件。
[三R]超市进销核对、监控都是定罪证据
不要以为每次偷一点,商家很难察觉。警方可以调取监控、进货单、销售流水交叉核验,把长期零散的盗窃行为全部查实。监控录像、商品进销台账,都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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