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新闻普法宣传【专柜里的“搬运工”,店长低价私售货品获刑】张某2021年7月起任某商场化妆品专柜店长,管销售、调配、盘点。他发现库存与销售记录间有管理漏洞,动起“以货换钱”的歪心思,借职务便利截留专柜化妆品,借自己做彩妆师的客户资源,以“员工内购”名义按四至八折低价卖给老客户,钱款多作个人开销。2025年4月商场盘查库存,发现系统记录与实际严重不符,张某已失联,遂报警;9月被抓获归案。移送批捕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亲历性审查发现,张某作案可能远早于侦查认定的2025年1月,涉案金额也远超指控的30万余元,遂引导警方调取入库单、账单,提取订单、聊天、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2025年12月移送起诉,认定张某侵占187万余元,推动其认罪认罚。2026年3月,该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案结后,该院以类案为警示,推动企业健全内控、引导从业者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