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找刘德华:“700万,演个贼。”刘德华只问了一句:“这个贼,最后死不死?”冯小刚没绕弯子,直接摊牌:“死,而且是为了保护一个傻子的6万块钱死的。”刘德华当场拍板:“我演。”
你要知道,那可是2004年的700万,是冯氏电影里最贵的腕儿。刘德华不演坏人是圈里出了名的,怕带坏粉丝,但他只认一个理:坏人必须死。原著小说里,贼王王薄只是肚子挨了一刀,没死。冯小刚就是要让他用命换回人性,刘德华也正是看中了这份“以死谢罪”的救赎。
一部经典,靠的不是精明的算计,而是傻傻的坚持。一个好演员,重的不是700万的片酬,而是那句必须死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