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心]香港司法界顽石踢到铁板了。针对那顶发黄发臭的殖民假发,态度很明确:所谓 “行业传统” 不能成为豁免理由,必须拿它立个典型。去殖民化这场硬仗没有中间地带,要么真心回归,要么抱着旧梦不放。
很多外人第一眼,只把这顶马鬃假发当成法庭上一个不起眼的仪式,觉得不过是一件服饰,没必要小题大做。
可熟悉香港法律界的人都清楚,它不只是一件旧装束,是殖民时代留下来的符号,这么多年,一直被一部分人当成不能触碰的 “行业底线”。
不少保守的法律人士反复辩解,戴假发是为了隔绝个人情绪,让法官脱离自身身份,纯粹站在制度的角度判案。
他们一口咬定这只是专业传统,和殖民历史、身份认同没有半点关系,想要靠着这套说辞,把这个旧习俗一直保留下去。
只是这套说辞,越来越难说服香港社会,大家慢慢看清,仪式背后藏着固化的思维惯性。
有意思的是,就连这套假发的发源地英国,都早就开始逐步放宽要求,很多法庭场景已经不再强制佩戴。
不少从前的英国殖民地,也陆续摘掉了假发,告别这套中古时代的司法礼仪。唯独香港一部分法律从业者,死死守住这个旧规矩,不愿跟上时代的变化。
一顶假发用料是马鬃,常年反复使用,不少年头久的假发发黄发旧,气味难闻,维护成本还很高,普通的一顶价格不菲。
很多人会说,法治的核心是公正审判,何必纠结一身衣服一个头饰。这话本身没错,可去殖民化从来不是只抓形式,形式背后是认知的转向。
当法庭悬挂着五星红旗,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审案,审判的根基已经是中国特区的法治框架,却还保留着源自殖民统治的标志性礼仪,本身就充满违和感。
长期浸泡在这套仪式里,年轻法律人很容易潜移默化被影响,慢慢淡化自己作为中国人的身份认知,这才是大家真正担心的地方。
回归之后,香港已经在推进很多去殖民化工作,法律条文里那些 “女皇陛下”“总督” 一类的旧词汇,都已经逐步替换修改。
纸面文字的改动顺利落地,可扎根在行业习惯里的旧观念,阻力要大得多。假发争议,就是这其中最突出的一个卡点,一部分人把传统当成挡箭牌,抗拒任何调整。
这一次社会层面的清晰表态,就是告诉大家,不存在什么法外的特殊传统,没有任何行业惯例可以凌驾于一国原则之上。
法治的庄严,来自依法判案、秉持公心,而不是靠一顶几百年前漂洋过海的假发撑起来。法官的权威,来自对法律的恪守,不是殖民时代留下来的仪式。
当然,去殖民化不等于冲击司法独立,更不是否定香港原有的合理法律体系。一国两制之下,香港保留自身普通法制度,正常的专业规则完全可以继续运转。
区分的关键点在于,哪些是服务法治本身的制度,哪些是带着殖民烙印、塑造旧身份的符号,符号的清理,和维持专业审判完全不冲突。
不少理性的法律界人士也公开表态,摘掉假发不会影响司法公正,反而能让香港的法治定位更加清晰。
我们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法庭的秩序、审判的准则,都要贴合回归之后的宪制定位,不能一边享受祖国的主权庇护,一边固守旧时代的精神印记。
网上也有不同声音,有人觉得这件事步子不用太快,应该慢慢磨合。但大家也要明白,去殖民化本身就没有模糊选项,不存在半回归、半留恋的折中路线。
选择拥抱回归,就要理顺所有和主权身份配套的规则与礼仪;如果一直沉溺旧时代的幻想,就会持续和当下的宪制秩序产生摩擦。
这顶假发的争论,说到底只是一个缩影。香港司法界需要清理的,不只是看得见的旧装束,还有藏在思维深处、跟不上主权现实的旧观念。
有些从业者习惯了过去的一套话语体系,习惯用域外的标准来衡量本地事务,这才是比假发更难破除的障碍。
一顶假发看着很小,背后牵动的是身份认同、法治根基的大问题。旧时代的符号该退场,时代不会停下来迁就不愿转身的人。
真正的专业,是顺应历史大势,在一国框架之内,守好公平正义,而不是守着一顶老旧假发,抱着早已翻篇的旧梦不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