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丨开拓者主帅:东契奇是顶级球星,但任何NBA球员出手33次、罚18个球,都能拿40-50分
北京时间11月7日,湖人以124比118击败开拓者,东契奇拿下53分,赛后诺里谈到他的出手量与罚球数,让讨论从比赛胜负转向了一个问题:得分机会给够,谁都能成为超级得分手吗?
按所给报道的表述,诺里认可东契奇的球星地位,也提出了自己的判断,认为其他NBA球员获得相同数量的投篮和罚球机会,大概也能得到四五十分。
我认为,这番话抓住了得分需要球权这个前提,却把获得机会、维持效率和完成终结混在了一起,而顶级球员的价值,恰恰存在于这些环节之间。
先把这笔账算明白,东契奇运动战33投17中,三分球15投5中,罚球18罚14中,投篮命中率约为51.5%,运动战实际贡献了39分。
这意味着,即便把罚球得分全部扣掉,他距离40分也只差一分,讨论这场表现的质量,不能只盯着罚球次数,还得看他怎样完成了那些运动战进球。
我觉得,把这场球解释成出手机会多就能拿高分,解释力并不充分,33次投篮只规定了尝试次数,没有规定球员能在防守干扰下命中多少次。
再看三分线内,东契奇18次出手命中12球,命中率约为66.7%,三分投射并没有达到五成,这场高分的支撑还包括两分球终结和罚球兑现。
试着换一种结果,同样投33次、罚18次,假设运动战只进12球,其中包括3记三分,再罚进14球,最终得到的就是41分,与53分差了12分。
这个假设并不是在预测其他球员的表现,它只说明一件事:相同的出手与罚球数量,可以对应差距明显的得分结果,机会充足并不等于产出相同。
我的看法是,40分到50分听上去只跨了一个区间,放在一场只差6分的比赛里,却可能意味着完全不同的胜负结果,这个差别不适合轻轻带过。
更值得讨论的是,NBA比赛里的出手机会并不是赛前平均分配的配额,持球人需要摆脱防守、判断协防、处理挡拆,还要在进攻时间耗尽前找到出手位置。
一次投篮能不能形成,形成之后质量如何,都与球员自身能力及队友配合有关,把球权交给另一名球员,也不能保证原来的进攻条件会完整保留。
我更愿意说,真正稀缺的是在对手持续防守之下,仍能把大量球权转化为有效进攻的能力,而教练愿意让谁持续处理球,本身也包含对这种能力的判断。
罚球也需要分开看,18次罚球值得逐回合审视,但仅凭次数无法判断判罚是否合理,突破造成的接触、投篮犯规及其他情形,都需要对应具体画面。
认定东契奇获得了大量罚球,与认定这些罚球缺乏依据,是两种不同的判断,前者可以从统计表确认,后者需要比赛录像和清晰的判罚标准来支持。
在我看来,球迷可以质疑某一次哨声,也可以讨论规则对持球人的保护尺度,但把全部罚球当成得分含金量不足的证据,会漏掉制造防守压力这一层价值。
诺里的说法仍有一个值得保留的提醒,就是评价球星不能只看得分总数,还应考察他消耗了多少进攻资源,以及这些投入能否帮助球队建立优势。
高得分不自动代表每次选择都正确,出手很多也不自动代表效率低,真正有意义的分析,是把命中情况、失误、传球和球队结果放在一起判断。
我认为,对这场53分最合理的评价,是承认充足球权提供了条件,也承认东契奇用实际命中兑现了条件,任何关于换个人也行的推断,都还需要证据。
尊重球员的发挥,也尊重对手提出讨论的权利,把争论落到数据、规则与比赛过程上,才能让一场精彩比赛留下比情绪更多的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