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封存不意味彻底清除,特定情况可查询” 的讨论进入公众视野,部分专家将舆论聚焦吸毒记录的现象简单归咎于 “媒体瞎胡闹、博眼球”,并试图用 “封存涵盖一系列治安违法记录” 的说法模糊焦点,这种论调看似在解释规则,实则是典型的夹带私货与偷换概念,不仅无视吸毒行为的特殊危害性,更忽视了大众对善恶边界的基本判断。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吸毒绝非普通的治安违法行为,它与偷窃、卖淫嫖娼、赌博、斗殴等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有着本质区别,完全不在同一层级。从对个体的伤害来看,吸毒会摧毁人的生理与心理健康,导致身体器官衰竭、精神失常,甚至直接引发死亡,且成瘾性极强,一旦沾染便难以戒除,无数家庭因此破碎;从对社会的冲击来讲,吸毒是毒品犯罪的温床,吸毒者为获取毒资往往会衍生出盗窃、抢劫、诈骗等一系列次生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更会滋生毒品走私、制造等产业链,对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构成巨大威胁。反观偷窃、赌博等行为,虽然同样违法,但更多是对特定个体或局部秩序的侵害,其危害范围、深度与对社会根基的动摇程度,与吸毒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最简单的逻辑对比便能戳破这种 “混为一谈” 的谬误:同样是打击违法犯罪,缉毒警面临的是生与死的考验。他们要深入毒贩盘踞的深山老林、边境口岸,面对的是持有枪支弹药、心狠手辣的毒枭团伙,每一次行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告别。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有数十名缉毒警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的名字甚至因为保护家人安全而无法公开祭奠。而抓捕小偷小摸、查处卖淫嫖娼的民警,虽然也面临一定风险,但极少会遭遇致命威胁。这种风险差异的背后,正是吸毒行为所关联的犯罪链条更具破坏性、更危险的直接体现。大众之所以 “只揪着吸毒不放”,并非是刻意苛责,而是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什么是触及底线的严重危害行为、什么是相对轻微的治安问题,心中自有一杆清晰的秤。这种关注,本质上是对社会安全的守护、对缉毒警牺牲的敬畏,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几天近百个文旅等官方媒体纷纷发声,加入到对吸毒记录封存问题的讨论中,这一现象绝非偶然。它充分说明,对 “将吸毒与其他治安违法记录同等封存” 的疑问,并非只来自民间层面的情绪表达,更来自官方对社会治理、价值导向的审慎思考。官方媒体的介入,既是对公众关切的回应,也体现出对 “避免原则问题被轻描淡写” 的共识 —— 法律与规则的制定,不能脱离社会现实与大众的价值认知,更不能在 “新概念、新做法” 的包装下,模糊了善恶的边界、降低了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约束。
法律界探索新的制度设计、提出新的概念,初衷或许是为了更科学地进行社会治理、给部分轻微违法者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方向本身值得肯定。但任何制度创新都必须坚守底线:要尊重最大多数人的基本价值观,不能走向 “对好人过于苛刻、对坏人过于宽容” 的极端。我们当然愿意给予犯了小错误的人包容与机会,比如因一时糊涂偷窃少量财物、初次参与小额赌博后及时悔改的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封存记录,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包容小错误,绝不意味着可以浑水摸鱼,将吸毒这种触及法律红线、危害社会根基的原则性问题,与其他轻微违法混为一谈,用 “封存” 的名义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毒品之害,关乎民族未来、国家安危,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未减弱,对吸毒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从未动摇。在记录封存这一制度设计上,必须清晰界定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与危害,不能让 “概念混淆” 成为弱化对吸毒行为约束的借口。唯有坚守 “严重危害行为必受重视、原则问题绝不妥协” 的底线,才能让法律既充满温度,又不失力度,真正赢得大众的信任与认同,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社会安全与价值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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