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辽宁网民“治愈”(本名许某女)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歌手韩磊与其交往并导致其怀孕,承诺支付100万元补偿但未兑现,还以“防止隐私泄露”为由拿走她的手机,目前无法联系韩磊。该内容附带视频、录音等“证据”,迅速引发网络热议,韩磊的公众形象受到冲击。
当晚,韩磊团队回应“已报警”,并于28日凌晨发布严正声明,直指爆料“严重失实”,强调韩磊“遵守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家庭关系稳定”,“隐婚”“出轨”等均系恶意捏造。声明同时表示已收集证据,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造谣者删除信息并公开致歉。
随后,“治愈”发布的内容因韩磊方投诉“侵犯肖像权”陆续下架。28日下午,韩磊进一步采取行动:以“涉嫌侵害名誉权”为由,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许某女的刑事责任。据资深媒体人杜恩湖透露,韩磊委托上海天一格(北京)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目前司法机关已受理。

作为每天刷手机的我像很多人一样,刷到“韩磊致女生怀孕失联”的爆料时,第一反应是“又一个明星塌房了?”。爆料里的“100万补偿”“拿走手机”“失联”等细节,加上视频、录音的“佐证”,让我瞬间代入了“受害者”的情绪,甚至在评论区留了句“太过分了”。
可没过两小时,韩磊方面的声明就来了——“严重失实”“遵守法律”“家庭稳定”,每一个字都在推翻之前的“剧情”。这时候我才反应过来:我根本没有能力核实真相,只是被情绪带着走了。
其实,我对明星“发声明、报警”的操作早已“脱敏”。以前见多了“声明之后无下文”的案例,比如某明星被传“出轨”,发个律师函就没动静了,所以总觉得“是不是在吓唬人?”但这次韩磊不一样——他直接提起了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是什么概念?不是简单的“赔礼道歉”,而是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轻则拘留,重则坐牢。这让我意识到:他可能是真的被冤枉到极点了,不然不会用这么“狠”的方式维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个叫“治愈”的女生,不管她的诉求怎样,只要她发布的内容是虚假的,就触犯了《刑法》里的“诽谤罪”(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
韩磊方提到,她的言论已经形成“网友称韩磊致其怀孕”的热搜,浏览量、转发量远超“情节严重”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点击5000次以上、转发500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这意味着,她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韩磊的名誉,还影响了他的职业发展——比如接下来的演出、代言,都可能因为谣言受到影响。
作为没有调查权的普通网友,我们能做的其实很简单:不轻易相信、不随意转发、不恶意评论。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被法院受理了,我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不管最后是韩磊胜诉,还是“治愈”拿出实锤,我都希望能看到“法律的判决”——这是对双方最公平的交代。
对韩磊来说,如果他是无辜的,法律会还他清白;对“治愈”来说,如果她真的受了委屈,法律也会给她公道。而对我们普通网友来说,这会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人,都不能用谣言伤害别人,也不能被谣言左右情绪。
我想对韩磊说:“不管遇到什么,只要问心无愧,就勇敢面对。” 也想对那个爆料的女生说:“如果真的受了伤,就用法律维权,而不是用谣言攻击。” 更想对所有网友说:“网络是个大家庭,我们需要的是‘理性的温度’,而不是‘情绪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