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准车主起诉小米汽车虚假宣传的案子败诉了,相信大家都刷到这个新闻了。我帮大家梳理一下要点,车主的败诉其实就在一个点,举证环节。

2025 年 2 月,小米发布 SU7 Ultra 量产版,同步推出选装价 4.2 万元的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俗称挖孔机盖),官方宣传该设计复刻原型车造型,具备双风道空气动力学导流、辅助散热、提升行驶下压力等赛道级功能,雷军也曾公开强调该机盖 “不只是改外观,内部结构也做了改动”。
2025 年 5 月,首批车主提车后发现,实车机盖的挖孔下方风道极小,内部结构与普通铝制机盖几乎一致,仅在开孔处增加了塑料支撑件;汽车博主实测显示,鼓风机对着进气口吹风时,机盖开孔处的纸巾几乎无反应,拆解后也发现风道并未连接刹车散热系统。大量车主质疑该机盖只是 “高价装饰件”,宣传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超 300 名车主组建维权群,要求无损退车、退定金,事件引发全网热议。

争议爆发后,小米汽车曾发文回应,承认此前宣传 “信息表达不够清晰”,并推出解决方案:未交付订单可免费改回普通铝制机盖,已提车用户赠送 2 万汽车积分(约合 2000 元),该方案未能平息全部争议,多位车主陆续发起诉讼。

2025年11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质证,该案为首批进入开庭阶段的消费者诉讼,此前因小米法务团队在首次开庭时突然提交84页、14组新证据,导致庭审延期。
这个案子的第一份判决已经下来了,一位小米SU7 Ultra的准车主败诉了,关键败诉点就在于被告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的宣传用语虽然从“实现高效导流”变更为“部分气流导出和辅助前舱散热”,法院认为这不是虚假宣传,在无明确量化标准的前提下,“高效”与“部分”并不必然对立。更关键的是,小米方提交了中汽研 (天津) 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气动力风洞试验报告》(出具日期:2025 年 5 月)作为核心证据,数据明确显示:更关键的是, 小米方提交了中汽研 (天津) 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气动力风洞试验报告》(出具日期:2025 年 5 月)作为核心证据,数据明确显示:该挖孔机盖在 120km/h 时速下能使车辆前、后轴升力系数各降低 0.002,估算下来单轴下压力增加0.27千克(按照轿车通用迎风面积 2.0㎡计算),整车可以提升大约提升0.6千克的下压力,烟流测试证实气流可从格栅进入并从机盖开孔流出,具备导流功能,同时可有效导出机舱气流、辅助制动系统散热,并非无功能的装饰件。

而车主这边拿不出检测报告,他认为这个风道没什么作用,完全是基于经验判断,以及拿着鼓风机去吹这个风道,这种测试带来的证据不够权威,也无法界定宣传中 “高效导流” 的具体量化标准,举证环节完全处于劣势,车主败诉的关键就在这。
当然了,还是有车主去质疑这次判决," 没有写具体参数和性能提升具体数值,消费者就应该认为不存在吗?如果被告认为不存在,为什么要用‘高效’来宣传,为什么又要去测出 0.001 这样约等于无的数据来自相矛盾呢。"" 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参数就不算数,宣传没有具体数据就不构成邀约,国家没有相关标准就可以随便乱说吗?所以牛肉面只添加 0.001 克牛肉粉就合法且符合常理吗?" 一位维权车主说道。

我说实话,车主的心情我非常理解,毕竟花费了4万多去选装,谁的钱也不是打水漂来的,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法理情有着先后顺序,从情理上来说,车主的愤怒可以理解,但是关键是在举证环节,车主的力量太过单薄,提交的证据也不够充分。

这次判决也给我们提了个醒,那就是买车时,不要被 “高效”“赛道级”“越级” 这类模糊的宣传话术打动,但凡你在意的性能、功能、配置,一定要让车企把可量化的具体指标、测试标准,白纸黑字写进购车合同里,至少也得写在宣传手册上,否则都只是空谈而已,谨记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