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搜事件,湖南岳阳汨罗市多名男女因涉嫌为博取流量,将两名女子与一只黑狗关入不锈钢笼中游街示众,笼上挂有“偷人的”侮辱
最新热搜事件,湖南岳阳汨罗市多名男女因涉嫌为博取流量,将两名女子与一只黑狗关入不锈钢笼中游街示众,笼上挂有“偷人的”侮辱性纸牌。

结果呢?结果就是大家大呼恶心,警方也迅速行动,将涉事人员抓获拘留并调查。网上舆论口径很一致,一来觉得这种博流量赚眼球是恶俗,二来认定此类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这件事听起来没啥,合情合理对吧?但我觉得既然合情合理,为什么之前性别一换,就是另一种说法呢?比如之前那场名为“举起你道德的皮鞭”的女权“行为艺术”。


湖南的行为艺术人康某等,在武汉光谷街头策划了这场活动,所以就有了一名女子用铁链牵着在地上爬的三男子的画面。这所谓的行为艺术,号称是拷问和反抗男权,宣传“尊重女性”。
在爬行了近十分钟后,这场“行为艺术再升级”,男子主动给女子舔鞋。

按理说,如果上面事件的判定逻辑成立,那这所谓女权“行为艺术”绝对是博流量赚眼球了吧?绝对属于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了吧?可是呢,人家一点事都没有不说,套上了所谓女权的外衣这些还都被美化了。不仅不提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还美化恶俗博眼球的行为,说是必要的艺术夸张(跟某报说脱口秀辱男是冒犯的艺术异曲同工),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最后还暗讽了那些表示不理解甚至反对的观众,表示大部分年轻人理解。


你看,不仅涉事人员没进去,还被各种洗白和支持,反对的人还被嘲讽,跟岳阳游街事件立马上热搜、舆论统一反对和警方立马行动的表现差太远了。
除此之外,广州漫展也出现过女子牵狗链栓男子在地上爬的事件,跟前面女权“行为艺术”例子一样,涉事人员一点事也没有,新闻和舆论不仅没有愤怒反而还在调侃城会玩。

通过对比,不管是舆论还是司法上看,对男女侮辱对方的行为双标太明显了。一边对涉嫌侮辱女性的行为积极反对决不姑息,一边对男性被侮辱的行为不闻不问甚至娱乐化,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