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秋收演变成了一场“抢劫案”,内蒙古赤峰的菜农老李,辛苦种了大半年的白菜,在两天之内被人砍得一干二净,这些人拿走白菜还理直气壮
10月中旬,网上开始有人发视频说,赤峰有片菜地的白菜被冰雹打坏了,菜农不要了,可以免费去拿,刚开始这些视频传播范围有限,发布者都是用小号

当地红山晚报转发了这个消息,这家报社创办于1988年,日发行量达到4.5万份,是赤峰本地最权威的媒体之一,官方媒体一发声,老百姓几乎不想就信了

11月5日和6日两天,老李的400亩菜地就来了七八百人,有骑电瓶车的,有开小汽车的,还有直接开小货车来的,这些人带着麻袋、菜刀,看到白菜就砍,老李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

一个游客砍完白菜发了视频,配文说“今天的快乐是砍白菜给的”,有网友在评论区提醒这是私人财产,不能随便拿,谁知道这位游客回复:“管得着吗,又不是砍你家的,有本事让地主来找我啊”

另一个游客在老李的视频下留言,说他们来之前问过村里,村里说那片地的白菜不要了,可以随便拿,老李立即反驳:村里不可能这么说,那是他承包的地,他的白菜,村里没有权力说不要了

从心理学角度看,这是典型的“羊群效应”,一只羊跳过栅栏,后面的羊跟着跳,哪怕栅栏已经撤走,看到别人在砍白菜,自己也跟着砍,法不责众. 加上“免费”这两个字的诱惑力,占便宜的心理让人失去判断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快,但容易失真,一个小博主发的不实消息,经过官方媒体背书,立马变成了“事实”,红山晚报作为主流媒体,在转发前没做基本的核实工作,没有去现场查看,没有联系菜地承包人就草率转发了

事发后,老李多次在网上发声,希望红山晚报承担责任,红山晚报直接关闭了评论区,没有任何回应
从法律层面看,老李有权起诉,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尊重他人的财产权,这400亩白菜是老李的合法财产,未经允许拿走就是侵权,红山晚报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了老李的经济损失,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但打官司有点麻烦,先要证明损失金额,400亩白菜值多少钱,按市场价还是批发价算,其次要证明因果关系,这些人来抢白菜是否直接因为看了红山晚报的报道去砍菜的,都需要证据,那七八百个拿了白菜的人,一个个追究不现实

整个事件反映出社会对私有财产的尊重意识不足,对菜农来说,这是一整年的收成,是一家人的生计,白菜不值钱,但劳动应该被尊重
媒体的公信力也受到质疑,在自媒体时代,假消息满天飞,老百姓需要可以信赖的信息源,官方媒体此时特别重要,如果官方媒体不负责任,随便转发未经核实的消息,公信力将不复存在
这场因“免费”引发的闹剧,伤害的不仅是一个菜农的利益,更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老李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结果如何还需观察,但这件事提醒每个人: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守住基本的道德底线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