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右道是明清两代设于西北地区的重要地方行政与监察机构。据《明实录》记载:“陇右道,治临洮、巩昌二府,洮州、岷州、河州、兰州四卫”——实际上并非《明实录》原文,而是近人对明代陕西按察司分道格局的概括性叙述。据明代文献记载,洪武年间“置陕西等处提刑按察司,分六道:……陇右道理临巩、洮岷”,陇右道的巡查范围为临洮、巩昌二府及洮州、岷州二卫。
一、明代陇右道的建制与沿革
明初废元行省,于各地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理民政、监察与军政。然一省疆域辽阔,省级机构难以直接统辖各府州县,于是在布政司下设分守道,由参政、参议分道巡察;在按察司下设分巡道,由副使、佥事分道巡察。明代陕西布政司所设分守道中,“陇右道辖临洮、巩昌二府”。分守陇右道的设立时间,据考证当在永乐年间(约1403—1424年)。其设置初衷,在于布政使“恐其未足以遍也,乃设分司,以参政及参议分守焉”,“凡民人钱谷,与夫政教号令,悉禀命于道而后行”。明中后期,随着边疆形势日趋严峻,分守道逐渐由临时差遣演变为常驻地方机构,职能也由单纯的民政督察扩展至军事协调、司法监察等多个领域,成为省级与府级之间事实上的行政层级。
二、明代陇右道的管辖范围
明代陇右道的辖区分为两个层面。在行政系统(分守道)中,陇右道辖临洮、巩昌二府,范围涵盖今甘肃陇山以西的东南部地区,包括今定西、天水、陇南以及临夏回族自治州的部分地域。这一区域是连接关中与河西走廊的战略枢纽,也是汉、藏、回等多民族交汇的走廊地带。在监察系统(分巡道)中,陕西按察司所分六道中的陇右道巡查范围为临洮、巩昌二府及洮州、岷州二卫。这两个层面共同构成了明代对陇右地区的行政与监察管控体系。此外,辖区内的卫所系统另有隶属关系——洮州卫、岷州卫、河州卫、兰州卫等均属陕西都指挥使司管辖,与行政系统的府州县并立、互为制衡。
三、明代陇右道的主要职能
明代陇右道作为布政司派出的分守机构,其职能随明代中后期边疆形势的演变而日益综合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军事防御与协调。 这是陇右道的首要职责。陇右道处于防御蒙古势力南下与防范青藏地区番部北上的关键结合部,负责协调辖区内卫所、巡检司等军事力量,监督军备,传递军情,必要时组织军事行动。嘉靖六年(1527年)《陇右分守道题名碑》记载,其辖区“当西北诸边之要害,北虏、西戎、回纥,犬牙相向”。陇右道与明代“九边”防御体系联动,尤其在嘉靖以后,面对蒙古部落南侵,需协调甘肃镇的粮饷与兵员调配。其二,行政监察与司法。 作为布政使司的派出机构,陇右道对下属府、州、县官员有监察权,可干预地方司法,审核重要案件。嘉靖六年题名碑亦载,分守者“访察民隐,综核吏治”,对一方吏治负有直接责任。其三,赋税征收与民生管理。 陇右道负责辖区内赋税征收与赈灾事务。碑文称,当地“地寒而收薄,稍被旱干,则终岁不毛”,“转输之苦,租庸之索”皆仰赖于分守官的矜恤调度。明代陇右道还推行军屯以保障军粮供应。其四,茶马贸易与民族事务。 陇右道辖区是汉藏茶马互市的重要通道,明代在巩昌设有茶马司,陇右道需保障茶马贸易通道的畅通,并参与民族安抚事务。
四、明代陇右道的主要官员与驻地
明代分守陇右道的最高长官为布政使司参政或参议,品级为从三品或从四品。因史料散佚,留名青史的陇右道官员并不多,但仍有数位代表人物可考:成质夫(嘉靖初年):山阴人,原为御史,因“抗忤权贵”被贬,后升任陕西左参政、分守陇右道。在任期间“访察民隐,综核吏治”,不到两年便使“吏就典列,百姓以安,贫者舒,困者起”,并主持刻立了著名的《陇右分守道题名碑》。
李维祯(万历五年,1577年):以分守陇右道参议身份主持巩昌府北关城扩建工程,修筑新城墙并增设五门,形成巩昌城“九门”的独特格局,极大增强了军事防御能力。
岳万阶(万历年间):在任期间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主持开凿永济渠(后改名永利渠),引科羊河水入城,兼具生活用水与农业灌溉功能,是明代陇西重要的水利工程。
朱燮元(万历末年):浙江山阴人,曾任分守陇右道按察使。据《明史》载,其在陇右期间得异人传授兵法术数,后成为平定西南奢安之乱的重要统帅。明代分守陇右道的驻地设在巩昌府(今甘肃省陇西县),道署位于巩昌府城的东大街。清乾隆《陇西县志》中的“府治图”上仍可见“陇右道署”的标记,位于威远楼东北方向。

清乾隆《陇西县志》中的“府治图”,可见“陇右道”位置
五、清代陇右道的演变
清承明制,但地方行政区划经历了重大调整。康熙二年(1663年),清廷在甘肃地区重新设置陇右道,驻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领巩昌府陇西等十三州县;康熙八年(1669年)移驻巩昌府;雍正六年(1729年)增领秦州。与明代不同的是,清代前期的陇右道属于分巡道性质,归属于甘肃布政使司(甘肃于康熙初年从陕西分离,独立建省)。清初对明代旧有的守巡道体系进行了大规模整顿与裁并。据《甘肃通志》记载,“旧设分守陇右道、分守河西道、分巡陇右道、靖远兵备道、分巡关西道、河东兵粮道各一员”均遭裁撤。分守陇右道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即已被裁,康熙年间所设的乃是全新的分巡陇右道,其辖区扩大至河州、狄道等地,包括了汉藏回等民族的交汇地带。
六、撤销时间及原因
明清陇右道的撤销经历了两个阶段。明代分守陇右道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 被裁撤,存续约二百六十年。这是清初大规模裁撤明代旧有守巡道体系的一部分。《甘肃通志》明确记载其为“旧设”且“裁”。此次大规模裁并,既有裁省冗员、减少开支的财政考虑,也有清初统治者借机剥夺地方道员兵权、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考量。清初裁撤守巡道后,“特别是在内地十省全面撤销了守巡道制”,标志着明代以布按二司派出机构为特征的道制体系的终结。清代重新设立的陇右道(分巡道),则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 被裁撤。其裁撤原因与乾隆中期的行政体制改革密切相关。乾隆年间,清廷对地方行政层级进行了大幅精简,裁撤了一批职能重叠、辖区过小的道级机构。陇右道所在的甘肃地区,此时已设有整饬临洮道、整饬洮岷道等多重分巡与兵备道体系,各道之间的职能交叉与权力重叠日益严重。随着甘肃建省后省级行政架构的逐渐成熟,省以下府州之间的统属关系也趋于稳定,陇右道作为中间层级的必要性大为降低。此外,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发生的甘肃冒赈案暴露了甘肃地方财政管理中的严重贪腐问题,道级机构在其中的失察和共谋也促使清廷重新审视甘肃地区的行政架构。乾隆二十八年裁撤陇右道,正是这一制度反思与行政精简的结果。明清陇右道存续约三百年,是中央政府治理西北边疆的重要制度安排。明代陇右道以分守道的身份,集军事防御、行政监察、民生管理、民族事务于一身,是陕西布政司之下承上启下的关键层级。清代陇右道虽经重建,但在甘肃独立建省、省级行政架构完善后,其存在必要性逐渐降低,最终于乾隆二十八年退出历史舞台。陇右道的兴废,反映了明清两代西北边疆治理策略的变迁:从明代的军事重镇与民族走廊并举,到清代建省后行政架构的规范与精简,制度的存废始终与边疆局势的演变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