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游客正在拍摄蜀道古柏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李白千年前的喟叹,道尽这条千年古道的险峻与传奇。7月27日,《陕西省古蜀道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拟对陈仓道、子午道、金牛道、荔枝道等陕西域内的古蜀道立法保护。
古蜀道,又称秦蜀古道,是指历史上形成的以关中平原为起点,穿越秦岭、大巴山连接成都平原,具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态等多重功能的道路网络系统,跨越川陕甘渝四省(市),是人文工程与自然地理交融的线性文化遗产。
陕西行政区域内的古蜀道涉及4个设区的市20多个县(区),主要包括故道(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金牛道、米仓道、荔枝道主线和连接线。其中,七条主线总长约1300公里,遗存资源密集、历史价值突出。但各地古蜀道保护存在情况不一、跨区域协同保护不够、野外栈道遗址管护薄弱等问题。同时,2015年古蜀道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列入《世界遗产预备名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明确,出台地方性专项保护法规是申报世界遗产的必要条件。制定古蜀道保护条例,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古蜀道的迫切要求,也是古蜀道申报世界遗产不可或缺的法治需要。

本次会议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六条,分为总则、调查与规划、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界定包括我省故道(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等七条主线及配套连接线;确立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原则,细化省、设区的市、县、乡四级政府及行业部门职责。
调查与规划一章,提出建立全域资源调查认定制度,创设省级古蜀道分级动态保护名录;编制省级专项保护规划。保护与管理一章,列明保护范围的八类禁止行为;实行工程建设考古前置,建立管护责任人制度;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一树一档”等。传承与利用一章,明确鼓励设立古蜀道研究院,建设研学科普基地;支持建设古蜀道专题博物馆,培育文创产业;搭建数字化资源平台。法律责任一章,针对损毁古蜀道本体、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设置梯度化处罚标准;设立公益诉讼条款,强化公共利益司法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提出,要实行全要素一体化保护,打破单一文物管护局限,将古蜀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遗、文献档案等纳入保护范畴。此外,条例草案还兼顾文物保护与民生发展,设立支持条款,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统筹推进古蜀道保护、沿线文旅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