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5年6月18日,廖先生为自己名下的家庭自用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险。同年7月,廖先生与朋友相约前往某山区开展赛车活动,在山路阶梯路段竞赛时造成自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廖先生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核查确认事故详情后,依据保险条款相关约定,告知廖先生该情况属于车辆竞赛期间发生的情形,不在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内,故不予赔付。廖先生详细查阅保险条款后,对该理赔结论表示认可与理解。
【案例分析】
相关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责任免除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3、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根据上述条款约定,廖先生驾驶投保车辆参与山区赛车活动,属于上述条款所界定的“竞赛期间”情形。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于该情形下发生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启示】
1. 建议消费者在投保商业车险时,认真、全面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责任免除、保险责任范围等核心内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对条款不知情导致理赔纠纷。
2. 为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消费者避免使用家庭自用车辆在野外等非专业场地开展竞赛等高危活动,选择专业竞赛场地,并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业竞赛车辆。
(曾湘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