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那个天天喊“阿姨好”的邻家男孩,竟会在楼下,用刀子对着一个14岁女孩连捅二十多下?
10月15日,深圳中院的庭审上,受害人母亲曾女士看着被带上法庭的钟某某,只觉得血都凉了。
这个她家好心接送了三年的孩子,不仅早就计划好要杀人,还在作案前搜过——“14岁杀人会判死刑吗”。
现在跪地磕头求饶?在她眼里,不过是怕死的表演。

那天是4月8日下午。
初三女生优优和同学放学回家,一起走进小区。朋友先回了家,她一个人准备上楼。
谁也没想到,等她的不是妈妈,而是死亡。
根据起诉书,钟某某特意绕了路,堵在她面前,掏出一把从网上买的黑色折叠刀,什么都没多说就开始捅。
女孩倒地后,他还不肯停手,朝胸口、后背一顿乱刺。
走了几步听见她喊“救命”,又折回来压在她身上,往脖子上补刀。
直到她彻底没了气息,他才离开,把刀随手扔掉。
法医的报告让人看不下去。

优优因为心脏贯穿伤、双肺破裂、大量失血当场死亡,身上有二十多处刀口。
而那个14岁的凶手,却若无其事地回家,对爸妈撒谎说:“我路上救人,被刀划伤了手。”
直到警察赶到医院,把他当场带走,他编的“见义勇为”戏码才彻底穿帮。
优优的妈妈后来说,自己那阵子几乎疯了。
她天天翻女儿的照片,那个笑得明亮的女孩,成绩一直是班里前几名,正准备中考。
原本她有机会考上深圳前二十的重点高中。
想女儿的时候,她会登录优优的微信,自己发一句“妈妈我想你了”,然后又回一句“妈妈也想你”。
短短半年,她的头发白了一半。
更让她崩溃的,是警方查出的细节——钟某某不止搜过刑责,还搜过“无色无味的毒药”。
这不是冲动,是有预谋。
而动机更荒唐:他嫉妒优优学习好,家境比自己好,觉得她“看不起自己”,还因为生活中一些小事积怨。
一句话——不甘心别人比自己好。
更讽刺的是,这家人对他一直挺照顾。
从初一开始,优优爸爸和其他家长轮流接送几个孩子,钟某某也在其中。
连他姐姐,都被他们免费接送过一年。
在曾女士眼里,钟某某虽然不爱说话,但一直挺有礼貌。
谁能想到,这样的孩子,心里藏着刀。

案发后,钟某某的母亲只来过两次,说了些客气话,却没一句真诚的道歉。
庭审那天,当曾女士和律师提出“判极刑”时,这个少年突然跪地磕头。可在她看来,那一跪,不值一提。
“我女儿哪里错了?她那么阳光,那么懂事,难道就该死吗?”
那一跪,换不回孩子的命。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要负刑责,但不能判死刑。
他杀人前查那句“14岁杀人要坐牢吗”,就是算准了自己年纪小。
这种“知道错还故意去做”的恶,才最让人后怕。
这件事背后,其实藏着三件值得所有家长警醒的事。

一是家庭教育的缺位。钟某某外表安静,其实内心自卑、敏感、易妒。看到别人比自己好,他没有动力,只有恨。父母平时几乎不跟邻居沟通,也不了解孩子在想什么。一个孩子的心理问题,如果没人去碰触,早晚会爆炸。
二是校园普法太形式化。他知道查法律,却不懂生命的分量。学校只告诉孩子“犯法要坐牢”,却没告诉他们“为什么不能去害人”。如果平时有更深入的生命教育,也许能早一点发现这个孩子的异常。
三是未成年保护的边界。法律的本意,是给孩子机会改过,不是让人拿来作恶。这些年,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为口角杀人,为抢手机捅人。他们知道“年纪小不判死刑”,所以肆无忌惮。法律的温情,被当成了盾牌。

我就想问一句:这种明明预谋、还知道规避惩罚的“未成年凶手”,真的还值得原谅吗?有些人说他还小,该给机会。可优优再也没有机会长大了。
这一案子还没宣判。但不管结果怎样,一个鲜活的孩子没了。她的妈妈永远活在那个下午。善良的家庭,被一次信任毁成废墟。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陌生人,而是你以为“很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