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刷到相关新闻,张雪峰老师突发心源性猝死,让很多打工人心头一紧。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人数约54万,平均每分钟就有1人因此离世,其中超过一半是中青年,年轻化趋势愈发明显。高强度加班、超负荷工作,正是背后主要推手。

很多人以为“过劳死”是咱们的本土说法,其实这个词源自日本。上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腾飞,加班成了常态,心血管医生接诊的中青年猝死病例越来越多、发病年龄越来越小。1978年,医生上田铁之丞牵头发表临床医学报告,明确了工作时长与心源性疾病、猝死的直接关联。
真正让“过劳死”出圈的,是1988年的维权行动。上田铁之丞联合大量医生、律师,帮过劳死员工家属起诉日本厚生省,要求将“加班超100小时/月,或连续两月月均超80小时”的情况,纳入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一开始日本政府和大型企业全力抵制,不仅抹黑维权医生的学术声誉、切断科研经费,甚至不准参与维权的医生参评职称,还吊销了部分年轻医师执照。直到国际劳工组织、世卫组织介入,联合《纽约时报》等媒体施压,日本当局才在2001年妥协,将超标加班纳入工伤赔偿标准。2014年日本更是通过《过劳死防止对策推进法》,要求每年披露过劳死人数,后续又出台《工作方式改革关联法案》,规定每月加班超80小时、且未采取改善措施的老板,最高可面临6个月监禁。
后来韩国也陆续效仿日本的过劳死工伤赔偿制度。
咱们国内的工伤赔付,为啥标准这么严?2003年4月,我国出台《工伤保险条例》,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意味着,如果不在工作岗位发病,或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抢救无效,就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甚至连基本医保都很难覆盖。不少家属都曾面临“要不要继续抢救”的两难选择,但这条条例在当时已是重大进步,首次将工伤赔偿范围从事故伤害拓展到了因病范畴。
如今我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加班已经成了很多人的常态,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没法立刻改变整个行业的加班现状,但至少可以先守好自己的健康底线,避免过度透支身体。也期待随着社会发展,咱们打工人的权益能得到更多保障,工伤赔付的标准能更贴合实际情况,让更多在岗位上付出的人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最后提醒各位朋友,工作再忙也要注意休息,别拿健康换眼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