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作为人脸识别备案的核心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国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备案管理和监督指导,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第19号令),明确备案阈值、流程及材料要求。
🏛️ 公安部
协同参与备案制度设计,负责指导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合规应用,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高风险场景备案进行技术核验。
地方执行主体🏛️ 省级网信部门
承担辖区内企业备案申请的受理、审核与公示职责,例如:
云南省网信办要求存储量达10万人的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线上提交材料(云南备案通知)
山东省网信办设立咨询专线(0531-51771297),提供材料预审指导(山东备案通知)
跨部门协作机制📄 部门联动条款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网信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例如:
公安部门提供人脸信息安全技术标准支持
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查企业主体资质
备案系统入口与线上办理渠道官方备案平台📌 国家网信办“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
直接访问地址:https://grxxbh.cacdtsc.cn
跳转路径:中国网信网 → “全国网信政务办事大厅” →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栏目
技术要求: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支持PDF/JPG格式材料上传(单个文件≤50MB)
线上办理流程账号注册
需使用企业/机构实名认证账号登录,个人无法办理人脸识别备案。
信息填报
包括主体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如“金融支付验证”“公共安全监控”)、存储方案(本地/云端存储证明)。
材料上传
需提交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PIA)、安全防护方案、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等5类核心材料(材料清单详见)。
审核进度查询
提交后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状态,省级网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