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套班子领导中,县纪委书记是一个监督者的角色,这个岗位非常重要,也是当地响当当的实权领导,但又不如政府领导那样容易出政绩。并且纪委书记都是异地干部。
所以,在下一步的安排上,显得比较特殊,反不如其他的县领导那样灵活。从各地的实践情况来分析,概括起来主要就是两条路子:

第一条路子,平级调任,或者现在很流行的说法:进一步使用。级别不变,但排名靠前了。当下最主流的路径,就是调县纪委书记去担任副书记。从排名七、八名的县领导,进步到第三名。
无论是纪委书记还是县委副书记,都是党务工作,业务相近,也容易上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从小县调到大县、市区或县级市任纪委书记,这也是组织上的一种肯定。也有极少量的案例,让县纪委书记“跨界”去任常务副县长。从原来的监督者,直接下场到经济发展一线干事。

第二条路子,提拔。这种情形主要是提拔到市局委办担任“一把手”,或调任市纪委任副书记。也有少量调任人大、政协“退二线”提级等退休的。但从当前实践来看,第二条路子还比较少。
这或许有三方面因素,一是县纪委书记往往是纪委系统内提拔的。长期在纪委系统工作,干的是监督办案,对其他领域工作,如政府最重要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并不熟悉。所以不好轻易安排到政府系统工作。

二是纪委书记由于办案,往往容易得罪人。而体制内提拔,又有复杂的程序,难免在推荐环节受到干预和影响。并且外单位很多领导对其态度也是敬而远之,欢迎程度不一定高。
三是年龄因素。从当前情况看,各地的县纪委书记都配备得比较年轻,也不能都往人大、政协安排,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可安排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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