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中国、蒙古、俄罗斯以及东欧各国档案的渐次解密开放,学界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中蒙关系历史的研究取得了明显进展,发表了系列专题研究论文。就研究主题而言,集中于中蒙苏三边关系互动、中蒙贸易、中国工人援助蒙古、中蒙建交、中蒙划界等相关历史问题。这些既有研究已经开始注意使用多国多边档案展开互证研究,讨论了中蒙关系的一些具体问题或侧面,丰富了中蒙关系的历史图景。但是,据笔者目力所及,关于中蒙经济文化交流方面的研究尚未引起历史学界的足够关注,专题研究很少。实际上,中蒙经济文化往来的广度和深度变化是观察和透视中蒙关系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重要“晴雨表”。鉴于此,笔者拟利用中蒙俄解密档案和相关文献史料,围绕中蒙经济文化合作问题展开论述,重点梳理1952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签署历程和实施成效以及其间的影响因素等问题,以便进一步推动当代中蒙关系史的研究进程。
一、“互通有无”:中蒙建交后两国文化交流与经贸合作的初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蒙古是仅次于苏联首批承认新中国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之一。但是,建交之初的中蒙关系整体上并不热络。1949年10月6日,蒙古人民共和国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乔巴山照会周恩来,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表示蒙古人民共和国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10月16日,周恩来复照表示热忱欢迎立即建交并互派代表。但直到九个月之后的1950年7月,两国大使方才互派就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中苏两国建交之后,在确认蒙古地位问题上留待了一段时间。直到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署,中苏两国同时互换声明,确认了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地位之后,这一情况方才得以改观。参见谷继坤:《试论中蒙外交关系的建立与初步发展(1949—1952)》,《历史教学问题》2022年第4期。受此影响,中蒙建交之初,双方虽有一些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的具体事例,但范围和内容都非常有限。
中蒙建交之初的文化交流,主要集中于互相购买、交换一些书籍报刊资料。1950年7月,蒙古首任驻华大使贾尔卡赛汗和中国首任驻蒙大使吉雅泰互相派驻就位后,双方开始互相交换、订购文化书籍。9月,蒙古外交部致电驻华使馆,要求从中国购买一些苏联书籍和中国出版的诸如《三国演义》等书籍《从中国购买书籍事》(1950年9月1日),МУГХТА(蒙古对外关系中央档案馆),ф.5,д.2,х/н.61,хуу.34-35。。11月12日,中国方面也专门派人同蒙古驻华使馆就两国交换图书资料事宜进行商议,希望促进两国之间图书资料的互换《中蒙两国交换图书资料事》(1950年11月12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53,хуу.41-43。。12月21日,蒙古图书馆也同中国驻蒙古使馆沟通交流,希望订购中国近期出版的图书,并扩大双方的图书资料交流《蒙古图书馆要求准许与中国使馆进行图书交流事》(1950年12月21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61,хуу.85。。从1950年底到1951年初,中国文化部寄给蒙方的书籍杂志包括《毛泽东选集》《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国青年》《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工会》《新文学》等不同类型的资料《为中国文化部提供材料事》(1950年12月1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61,хуу.75-76。。1951年3月,中国外交部曾致函蒙古驻华使馆,商请提供给中国科学院有关蒙古科学界动态的资料,并邀请蒙古专家以《蒙古的科学》为题,为《中国科学》杂志撰文《中国外交部要求提供相关文化资料事》(1951年3月14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8,хуу.19。。凡此种种,双方多集中于图书资料方面的交流。
在此期间,中国也曾派遣五名留学生前往蒙古留学。1951年6月4日,中国外交部派员同蒙古驻华使馆商谈,拟派遣五人赴蒙留学《中国向蒙古派留学生的安排事宜》(1951年6月14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8,хуу.38-38a。。6月19日,由中国教育部会同民族事务委员会从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干部及学生中选派的五名青年抵达蒙古,将在蒙古学习兽医、新蒙文和政治、历史等《我国派遣五名蒙族青年赴蒙古人民共和国留学》,《人民日报》1951年6月24日。。事实上,中国当时选派的五名留学生基本不懂俄文或者新蒙文,首先便遇到语言障碍问题。8月28日,中国驻蒙使馆派人同蒙古外交部就中国留学生的课程安排问题进行协商,其中提到,关于中国留学生学习问题,需要先上一年的语言预备班,然后再开展正式学习,主要原因是这五名学生“没有学过俄语,也不大懂新蒙古文。至于老蒙古文,有3人懂,2人虽然能读,但不会写”《中国留学生的课程安排问题》(1951年8月28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6,хуу.56-58。。由于语言障碍,这五名中国留学生在蒙古的学习非常吃力。11月13日,蒙古国立乔巴山大学副校长致函蒙古外交部,表示对中国留学生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语言培训,外加每天课外两个小时的俄文、蒙古文集中训练,其中三人达到能上俄语授课班的程度,另外两人尚有距离。因而,除预科班课程外,另给中国留学生安排每周各六个课时的俄语和蒙古语课。《中国留学生的课程安排问题》(1951年11月13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8,хуу.86。如此一来,中国留学生的学习时间便会延长。12月6日,蒙古外交部同中国驻蒙使馆就中国留学生学习时长问题进行了沟通,中国驻蒙使馆表示赞同蒙古校方安排《中国留学生和华工俱乐部问题》(1951年12月6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6,хуу.161-164。。这应该是新中国第一批派往蒙古留学的学生。
除却交换图书资料以及派遣留学生外,中蒙双方也有少许贸易合作,主要是中国向蒙古订购马匹,蒙古向中国购买茶叶等物品。
1950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向蒙古提出要求购买用于拉大炮的1.5万匹马,且是急件,应与中国作出抗美援朝的决策而需要大批军马有关。中方在向蒙方提出订购马匹的同时明确指出:“如果同意,希望蒙方明示交接马匹的地点和日期。只要马匹的价格能确定下来,中方随时可以提供相应价值的茶叶和香烟。”蒙古方面为此专门成立马匹筹集委员会,明确了一些原则性意见,如出售给中方的马匹价格应包括马匹本身的价格加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分批次在不同地段交接。《向中国出售马匹的备忘录》(1950年11月11日),МУТА(蒙古国家中央档案馆),ф.38,д.1,х/н.7,хуу.54-55。12月8日,蒙古外交部在给蒙古驻华使馆的电报中明确了同中方进行马匹交易谈判的注意事项和具体细节。从电报中可以看出,中方对蒙古马匹的主要订购标准为“肩高在130—135厘米、体重350公斤、能套车驾辕、接受军事训练”《中蒙马匹交易谈判的注意事项》(1950年12月8日),МУТА,ф.38,д.1,х/н.7,хуу.101-106。。1951年1月11日,蒙古驻华使馆向其外交部发回报告,主要谈及中国茶叶公司拟从天津、湖北等地仓库中向蒙古出口茶叶和蒙古对华出售马匹的进展问题《中蒙茶叶贸易和马匹交接事》(1951年1月11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4,хуу.12-16。。2月8日,蒙古马匹筹集委员会明确了对华出售马匹的一些具体问题,包括首批出售交接5000匹马,并为此向蒙古国防部、内务部等部门和省县下达了具体征购指标《蒙古领导人下达给马匹筹集委员会的任务》(1951年2月8日),МУТА,ф.38,д.1,х/н.7б,хуу.14-21。。2月19日,贾尔卡赛汗在报告中称中方有意“以烟换马”,中方预计蒙方购买的茶叶为2万箱《蒙古对华贸易诸问题》(1951年2月19日),МУТА,ф.38,д.1,х/н.7,хуу.93-95。。2月26日,中国茶厂为蒙古生产茶叶的货物证明也得以开出,其中提到“证明此为中国茶厂应蒙古要求生产的茶叶,规格为砖茶,今后可照此标准生产”《蒙古向中国购买茶叶事宜》(1951年2月26日),МУТА,ф.38,д.1,х/н.7,хуу.7-9。。与此同时,中蒙双方围绕1951年度蒙古向中国所订购茶叶和烟的价格、数量等事宜的商谈也在同步进行《中蒙马匹交接及茶叶合同事》(1951年3月1日),МУТА,ф.38,д.1,х/н.7,хуу.56-57。。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1951年4月26日下午,中国贸易部和蒙古贸易部举行了马匹订购合同的签字仪式。中方给予高度评价:“这次贸易交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间的第一次贸易。”《中国与蒙古马匹购买合同签字安排及中蒙双方代表证书事》(1951年3月13日至5月9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7-00137-02;《中蒙两国签订马匹合同仪式记述》(1951年4月26日),МУТА,ф.38,д.1,х/н.7,хуу.61-62。蒙古方面的档案材料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此之前的一次会谈中,中方工作人员曾指出:“中蒙两国之间迄今尚未就某个协定和合同签过字,这对中方是个新的课题。”双方会谈还提到1951年度蒙方准备向中方购买茶叶的预估数量,蒙方还想从中方多购买一些烟。《中蒙马匹、茶叶、烟的贸易问题》,(1951年4月10日),МУТА,ф.38,д.1,х/н.7,хуу.58-59。此外,蒙古档案显示,中蒙双方在购买马匹的合同草案内容中注明了交易方式亦即“对于卖马款,买方可以按贸易规则向卖方出售与马匹价格相等的货物”,实际上就是指中方向蒙方出售同等价值的茶叶和烟;如果蒙方马匹总价高于中方所供货物总值,蒙方的意见是主张“增加茶和烟的购买量”《中蒙马匹合同草案的有关问题》(不晚于1951年4月26日),МУТА,ф.38,д.1,х/н.7,хуу.124。。这一时期的中蒙贸易,本质上是以物易物的实物易货贸易。
可以看出,中蒙建交之初,双方经济文化交流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表现为图书资料互换、个别留学生派遣、马匹和茶叶的实物易货贸易,整体上呈现“互通有无”的有限交往状态。进入1951年下半年,中蒙经济文化有限交往的情况开始发生改变。伴随着中苏同盟关系的确立,中苏关系向好的框架趋势已经形成,蒙古领导人主动向中方提出了扩大中蒙经济文化交流的要求。
二、“扩大交往”:蒙方的主动提议与《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签署讨论中蒙关系,苏联和中苏关系是无法绕开的因素,应当充分注意中苏蒙三角关系的联动作用。一方面,中苏蒙存在着难以切割的三角联系,两方的互动变化往往牵引着第三方的联动。另一方面,也应关注到,在中苏之间,蒙古并非只是被动的承受者,常常有着自身的主动性考虑,并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主动选择。
蒙古首任驻华大使贾尔卡赛汗曾提到乔巴山在一次工作谈话中指出:“时至今日,我国只有一个通往国外的出口,现在即将有第二个出口了。这可是一件非常重大的大事啊!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好这个出口。从今以后,我们不是只和两个国家建立关系,而是要和二十个、三十个国家建立联系。这一点你可得牢牢记住啊!”"蒙古国驻华大使馆编:《友谊合作的一甲子》,2009年印行,第76页。由此来看,蒙古领导人非常重视发展同新中国的关系。受历史和地缘等因素影响,蒙古虽然有中苏两个邻国,但长期只能通过苏联“一个出口”发展对外联系。随着中苏同盟关系的确立,蒙古领导人看到了打破长期以来只有苏联一个对外联络出口局面的可能性。发展扩大同新中国的经济文化交往,获得来自中国的经济援助,对于蒙古发展国民经济、提升国际地位等大有裨益。出于此种考虑,蒙古领导人作出了主动扩大中蒙经济文化交流的选择。
1951年9月,乔巴山向蒙古外交部下达了扩大中蒙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指示。10月6日,蒙古外交部据此向中方提出签署两国经济文化合作协议的建议,并授权贾尔卡赛汗在取得中国外交部的许可后同中国文化部和贸易部进行沟通《中蒙经贸合作交流的进展》(1951年10月22日),МУТА,ф.1,д.5,х/н.134,хуу.10-11;《中蒙文化交流的进展》(1951年11月9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8,хуу.87-98。。当天,贾尔卡赛汗就与中国文化部部长沈雁冰举行了会谈,主要内容是扩大两国文化交流、签署文化合作协定等。会谈伊始,贾尔卡赛汗即向沈雁冰表示,“为了适应两国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蒙文化交流成果”,蒙方特提出四点建议,希望征求中国文化部的意见,如果中方愿就此进行协商,双方可以进一步接触。四点建议具体为:制定中蒙两国互派留学生及留学生教育的细则,中蒙两国协商互派文艺和体育代表团进行交流演出,两国艺术和科学功勋人员开展交流,制定两国电影、图书等领域的交流细则。《关于加强中蒙两国文化交流合作事》(1951年10月10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8,хуу.59-63。
沈雁冰明确表示,完全理解并十分赞同贾尔卡赛汗大使关于扩大两国文化交流的意见,中国已经与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签订了文化合作协定。先签订合作协定是对的。这种协定应该包含互派留学生、图书出版合作等项目。从与民主国家签订协议的经验来看,应该是先签订总的协议,然后再就具体项目展开协商,成立专门的合作委员会,商定年度工作计划,解决具体问题。到了年底,再计划第二年度的合作项目。这些都应该由外交部门拟定草案进行接洽和谈判。贾尔卡赛汗表示,中蒙两国既可以就文化和体育团体、文艺和艺术功勋人员交流以及订购图书等事项进行合作,也可以交流电影作品,至于究竟如何进行才有利于扩大两国的文化关系,希望继续交流意见。沈雁冰回答说,中蒙两国扩大文化交往非常重要,从中国与其他民主国家发展文化关系的经验看:一是由一方草拟谈判草案,经外交部门提出并磋商;二是派出正式谈判代表,表明基本立场;三是开始谈判。沈雁冰强调,大致程序如此,谈判须在两国外交部门和大使之间进行,文化合作具体施行方面的谈判须在两国政府派出的代表团之间进行,文化部门不是主角。最后,双方就发展中蒙两国文化合作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开始陆续推动政府代表团和外交部门之间的谈判工作。《关于加强中蒙两国文化交流合作事》(1951年10月10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8,хуу.59-63。
经贸合作方面,10月15日,贾尔卡赛汗拜会了中国贸易部部长叶季壮,转达了蒙古贸易部关于同中国扩大经贸往来和举行经贸谈判的提议。叶季壮阐述了一系列具体意见:中国贸易部赞同蒙古贸易部的提议,中蒙双方需要签订一项确定两国贸易原则的协议;该协议应该由双方代表团通过谈判解决,至于何时、在哪里举行,中方希望同蒙方交换意见,如果蒙方派代表来,中方欢迎,中方也可以派代表前往蒙古谈判;通过谈判,中方希望解决各自能够出售何种货物的问题,因此中蒙双方都应该向对方提交一份要求进口和能够出口产品的清单。由此来看,中蒙双方对于扩大两国经贸往来签署相关协议的意见是一致的,接下来就是具体商讨双方贸易合作谈判的时间、地点等细节问题。对于中蒙两国之间有关文化和经贸谈判细节在内的问题,蒙古外交部部长拉姆苏伦也同中国驻蒙古大使吉雅泰进行了会谈和进一步的沟通协商。《中蒙经贸文化合作的有关问题》(1951年10月19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6,хуу.134-143。
先后同中国文化部部长沈雁冰和中国贸易部部长叶季壮沟通后,10月18日,贾尔卡赛汗向蒙古外交部报告了工作进展。贾尔卡赛汗在报告中提到,根据同中方的会谈情况,已经拟定与中国进行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谈判的方案,并向中国外交部发出照会。贾尔卡赛汗指出,文化合作的方案是“先签订一份总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列入年度计划,总的协议中只作原则性规定,具体数字和方法另行规定”;贸易谈判方面,中蒙双方也已达成派代表谈判的共识,同样主张“先订一个框架协议,其他如款项兑换等暂且不提”。《中蒙文化合作和经贸谈判协定问题》(1951年10月18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8,хуу.64-67。
综合同驻蒙大使吉雅泰的沟通会谈以及贾尔卡赛汗的报告内容,10月22日,拉姆苏伦向乔巴山作了汇报。拉姆苏伦在报告中首先指出,按照乔巴山的指示,蒙古外交部已经同中方就两国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问题进行了沟通。报告提出了下一步的具体工作建议:(1)中蒙应该签订一份总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应为此各指定专门代表团举行谈判;(2)鉴于这将是中蒙两国政府间签订的第一份协议,须给予重视,并派遣精通业务的部门领导担任代表团团长;(3)谈判从1951年11月初开始;(4)鉴于整个建议由蒙方所提,加上属于两国间第一份协议,“出于尊重睦邻和友好的大国起见,谈判和签字仪式应该在中国进行”;(5)双方贸易部出具各自的草案;(6)由蒙古贸易部和国家计委列出一份拟向中国进出口产品的货物清单名录。《中蒙文化经贸合作谈判事宜》(1951年10月22日),МУТА,ф.1,д.5,х/н.134,хуу.10-11。
至此,在蒙古方面的倡议下,经过中蒙双方文化经贸外交部门的沟通,两国关于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协定的签订事宜开始正式进入谈判环节。
进入1952年,中蒙双方围绕文化交流及经济合作协定签署的谈判进程开始加速。1月24日下午,贾尔卡赛汗拜会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就签署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事宜进行沟通。会谈伊始,贾尔卡赛汗就说明来意是向中方递交蒙方关于两国签订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声明及草案,并宣读了蒙方的声明内容。声明指出,蒙古政府愿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与中国的经济和文化合作关系,这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为此,蒙古政府愿与中国政府就两国签订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进行磋商。蒙方希望两国相关部门在该协定的基础上,再就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合作事项签订专项合同。章汉夫表示赞同,并表示会把协定草案文本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并将讨论结果告知。《递交中蒙经济文化协定草案事》(1952年1月24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99,хуу.1-4。
在此期间,蒙古国内政局发生了变化。1952年1月26日,蒙古领导人乔巴山逝世。毛泽东、周恩来在第一时间致唁电,《人民日报》在1月29日头版刊发重点报道。2月8日,中国政府派出以聂荣臻为团长的政府高层代表团飞抵乌兰巴托参加乔巴山葬礼,代表团成员包括乌兰夫、伍修权、吉雅泰等人《聂荣臻年谱》(上),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46页;《我政府代表团参加蒙古乔巴山葬礼事》(1952年2月9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7-00021-01(1);《我政府代表团赴蒙参加乔巴山元帅葬礼》,《人民日报》1952年2月9日。。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后的第二天,乔巴山葬礼在乌兰巴托苏赫巴托广场举行。当天中午12时,葬礼开始后,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泽登巴尔和苏联政府代表团团长塔拉索夫以及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聂荣臻等人一起将乔巴山的灵柩抬至会场主席台前。《乔巴山元帅葬礼隆重举行"我代表团团长聂荣臻在灵前讲话表示哀悼》,《人民日报》1952年2月12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乔巴山追悼会活动记述》(1952年2月12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106,хуу.1-5。
这是新中国自中蒙建交之后首次派出高层政府代表团访问蒙古,尤其是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数万民众的注目之下,中蒙苏三国政府代表一起为乔巴山“抬棺送葬”,苏联《真理报》、蒙古《真理报》和中国《人民日报》均对此事进行了公开报道,从而加深了中蒙双方的了解和彼此的政治互信。
在接到蒙方草拟的协定草案后,3月10日,中国外交部牵头贸易部、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对蒙方所提草案内容进行了会商研究。与会各部门人员达成一些原则意见,认为中蒙贸易往来虽种类不多、数量不大,但签订协定仍有必要。文化合作协定方面,中国与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和民主德国等已经签订,故中蒙签订文化协定也是理所当然。在谈到对蒙方所提草案的认识及中方应采取的态度时,与会人员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与兄弟国家向来有签订此类协定的惯例;今蒙方提出以其副总理为签字代表,且为期十年,具有较强的政治意义;蒙古方面对于中方已经寄去的通邮等协定未表态,可能是在等待总框架性协定的签订。与会人员根据周恩来“经济协定范围太广一时不可能签订”的指示,对蒙方所提草案具体文本措辞等内容进行了商讨,认为蒙方所拟草案条文中提及“国民经济”一词,据此推测,如协定一旦签订,蒙方可能提出贷款、技术合作、供给机器设备及劳动力等问题,而目前中国实际情况实难以答应(当时中国正处于抗美援朝的关键时期)。为此,协定名称可改为“文化及经济协定”,而在条文中应避免出现“国民经济”字样。其他条款大体可以接受。《中国与蒙古经济文化合作协定签署事宜》(1952年3月10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07-02(1)。
根据各部门商讨结果,6月18日,章汉夫约见贾尔卡赛汗,讨论协定草案细节问题。章汉夫在会谈中向贾尔卡赛汗表明,中方原则上同意蒙方所提协定草案,中蒙签署这一协定具有重大意义。章汉夫表示,蒙方所提草案文本中“国民经济”字样的范围太广,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希望贾尔卡赛汗对此作出解释,以便中国根据目前实际能力予以考虑,同时中方想了解中蒙“经济合作”将以何种办法进行。贾尔卡赛汗询问道:中方原则同意,是否意味着开始讨论如何进行的问题?章汉夫表示,中蒙贸易、邮电等方面的合作,事实上已在推动,但工业、技术方面的合作,中国在短期内恐不能展开。贾尔卡赛汗直言,中方是否不愿协定中出现笼统的“国民经济”字样。章汉夫回答称,笼统的“国民经济”字样范围太广,恐中方目前实际情况所不及。他还进一步询问蒙方理解的“国民经济”包括哪些内容,贾尔卡赛汗表示范围很广,包括农业、工业等。《中国与蒙古经济文化合作协定签署事宜》(1952年6月18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07-02(1)。
8月22日,章汉夫同贾尔卡赛汗再次举行会谈。章汉夫表示,中方对于蒙方提交的协定草案无原则性意见,只是在文字上做了一些技术性修补。章汉夫随后将修订后的中方草案文本交予贾尔卡赛汗,并简短说明了修订之处,如将蒙方文本草案中的“国民经济”改为“经济”等。贾尔卡赛汗表示,会尽快将中方草案文本呈递给己方政府并告知中方结果。会谈中,章汉夫还告诉贾尔卡赛汗,中方签署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代表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担任。8月26日,蒙方对中方升级签字代表表示欢迎,也将由蒙古新任政府总理泽登巴尔率团来华签署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中国与蒙古经济文化合作协定签署事宜》(1952年8月22日、26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07-02(1);《中蒙签订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事》(1952年9月30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99,хуу.106-107。此后,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议定谈判事宜,进入签字环节。
中蒙升级签字代表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两国领导人同时期在苏联进行了会面,加深了彼此了解。为在经济等方面同苏联展开进一步合作,1952年8月17日,周恩来抵达莫斯科,同苏联举行经济谈判《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76—577页。。其间,泽登巴尔也到达莫斯科。经过多次会谈,9月15日,周恩来、维辛斯基、泽登巴尔代表中苏蒙三国在莫斯科签署关于组织铁路联运的协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1952—1953)》,法律出版社,1957年,第240—241页。。随后,斯大林宴请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和以泽登巴尔为首的蒙古政府代表团《斯大林同周恩来的谈话记录》(1952年8月20日),РГАСПИ(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史档案馆),ф.558,"on.11,"д.329,"л.54-59;《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256、260页。。9月17日晚,周恩来参加蒙古驻苏使馆举行的晚宴《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46页。。9月22日,周恩来完成访苏谈判之后,乘飞机离开莫斯科返回中国,泽登巴尔等人前往机场送行。按照计划,周恩来一行在回国途中将经停蒙古,在乌兰巴托机场做短暂停留。对于周恩来的到来,蒙古方面非常重视,蒙古外交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接待方案《蒙古外交部接待周恩来的方案》(1952年9月21日),МУТА,ф.4,д.19,х/н.34,хуу.42-44。。24日下午1时,周恩来一行降落在蒙古机场,蒙古政府第一副总理苏伦扎布等人至机场欢迎。周恩来等人在机场同蒙古领导人举行半小时会谈后,乘机离开乌兰巴托。《周恩来总理道经蒙古首都时受到隆重接待》,《人民日报》1952年9月25日。周恩来与泽登巴尔的这次碰面,应是中蒙两国政府总理的首次会晤。
目前,笔者尚未看到斯大林和周恩来、泽登巴尔的会谈记录,也没有看到周恩来赴蒙古驻苏使馆参加宴会同泽登巴尔的会谈记录,无法确认中蒙苏三国高层领导人的谈话内容和细节。但是从一些表征和结果可以判断,苏联居中促成了中蒙苏三国铁路联运协定的签署。也正是借此机会,中蒙领导人互动频繁,增进了中蒙之间的政治互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蒙关系的发展。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中蒙苏三国领导人莫斯科会谈结束后不到两周时间,蒙古领导人泽登巴尔就作出了出访中国的决定。
1952年9月28日,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政府总理泽登巴尔率团抵达北京开始访华,周恩来等人到机场迎接《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泽登巴尔总理等抵达北京"周总理等及各国使节到机场欢迎》,《人民日报》1952年9月29日。。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位到访的外国政府首脑。泽登巴尔抵达北京后的第二天,毛泽东接见并举行会谈,谈及了彼此的革命历史、国际局势等有关问题《毛主席接见泽登巴尔总理"周恩来总理招待蒙古政府代表团》,《人民日报》1952年9月30日;《毛泽东同泽登巴尔的谈话记录》(1952年9月29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106,хуу.14-23。。至此,两国最高领导人实现了首次会谈。当时正值新中国成立三周年,中方给予了高规格接待。在10月1日举行的国庆观礼活动中,泽登巴尔被安排在毛泽东和周恩来中间,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国庆游行队伍致敬示意Ч.Дашдаваа,"Жоу"Эньлай"Ба"Монгол"Орон,Улаанбаатар"Хот,"2014,"с.29-30。按:蒙古学者在该书中披露了泽登巴尔站在毛泽东和周恩来中间观看国庆群众游行的照片。。泽登巴尔等人在中国停留了近20天,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国领导人多次与其举行会谈《毛泽东与泽登巴尔的会谈记录》(1952年10月4日)、《谭震林与泽登巴尔谈话记录》(1952年10月8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100,хуу.77-87、136-142;《周恩来同泽登巴尔的谈话记录》(1952年10月13日),МУТА,ф.5,д.2,х/н.106,хуу.165-175。,还参观访问了南京、杭州、上海等地。总的看来,泽登巴尔此次访问中国,极大地促进了中蒙之间的彼此了解和政治互信。
作为对泽登巴尔访华的呼应,在泽登巴尔访华期间,蒙古国内同步举行了“蒙中友好旬”系列活动。比如,9月30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展和晚会;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当天,在乌兰巴托举办中国工业展览会,乌兰巴托市的工厂、居民区、公务机关举行庆祝活动,在蒙古18个省首府同步举办中国摄影展并放映中国电影;10月2日,中国艺术团在蒙古国家歌剧院举行演出;10月3日,在蒙古工厂、学校及公务机关举办介绍中国发展情况的讲座;10月4日,中蒙文艺工作者举行会谈,同时在工厂、学校举行朗诵中国小说的晚会;10月5日,举行蒙中体育比赛,演出戏剧《白毛女》;10月6日,在工厂等部门机关举办恳谈会,在蒙古中央党校举办理论研讨会;10月7日,在蒙古各工厂和公务机关举行介绍中国国情的讲座;10月8日,举行以《暴风骤雨》等作品为主题的朗诵和文学创作晚会;10月9日,在蒙古地方举办与谈会;10月10日,在蒙古国家剧院举行“蒙中友好旬”闭幕大会,闭幕大会结束之后举行晚会,同时在蒙古各省首府及首都工厂和公务机关举行相关闭幕活动;等等《关于蒙中友好旬活动的日程安排》(1952年9月29日),МУТА,ф.1,д.5,х/н.320,хуу.10-12;《蒙古友好旬筹备委员会关于友好旬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报告》(1952年10月),МУТА,ф.4,д.19,х/н.255,хуу.43-45。。活动时间持续10余天,范围不仅限于蒙古首都乌兰巴托,还延展至蒙古18个省的首府,甚至下沉到县级城市,从而加深了蒙古民众对中国的认知和了解。“蒙中友好旬”活动是蒙古首次举办以介绍中国文化和经济发展成就为主题的大型系列文化活动。
也正是在此次访问期间的10月4日,周恩来和泽登巴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并发表联合公报,毛泽东、李济深等领导人一起出席了签字仪式。协定签署后,双方均发表了致辞。周恩来在致辞中指出:“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间的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了。这个文件在中蒙两国关系的历史上写下了新的一页。”泽登巴尔强调说:“今天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签订的关于经济文化合作的协定,在蒙古与中国人民的友谊关系的历史上写下了新的显著的一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关于缔结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公报》《周恩来总理在签订协定后致词》《泽登巴尔总理在签订协定后致词》,《人民日报》1952年10月5日。至此,《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正式签署。
上述历史过程反映了中蒙高层互动及其作用下的政治互信是促进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中蒙通过2月的“葬礼外交”、9月的莫斯科会面、10月的泽登巴尔访华,高层往来不断,增进了双方的了解与政治互信的基础。此后,在中蒙高层的过问和推动下,协定开始得到迅速落实。
三、“积极落实”:1952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批准与实施《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是中蒙两国之间签署的第一个双边合作协定,主要内容有三条:第一条,中蒙双方同意在经济、文化、教育方面,建立、发展及巩固两国之间的合作;第二条,根据本协定并为实现本协定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蒙古人民共和国有关经济、贸易及文化教育部门之间将分别缔结具体协定;第三条,本协定应尽速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批准书在乌兰巴托互换。协定如在期满前一年未经缔约任何一方通知废止时,则将自动延长十年。《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7册,第172—173页。该协定的签署是中蒙两国政治互信提升的直接体现,为此后双方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一个整体性的指导框架。
《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正式签署之后,便是中蒙两国政府互相批准环节。1952年10月3日,邓小平主持召开的第153次政务院会议通过该协定,并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大事记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大事记》第2卷,1991年印行,第"84页;《政务院会议通过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人民日报》1952年10月5日。。11月15日,李济深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该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大事记》第2卷,第101页。。与此同时,蒙古政府也批准通过该协定,双方商定了具体的换文程序《蒙古外交部关于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参考资料》(1952年11月),МУГХТА,ф.5,д.2,х/н.136,хуу.63-92;《中蒙互换批准书应注意问题及相关事宜》(1952年10月29日—12月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4-00011-03。。12月29日,互换批准书的仪式在乌兰巴托举行,吉雅泰和拉姆苏伦代表两国政府互换了批准书《我与蒙古互换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批准书"互换批准书的仪式已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举行》,《人民日报》1953年1月3日。。
《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批准书互换之后,便进入了具体的落实环节。事实上,在泽登巴尔访华期间周恩来同泽登巴尔的会谈中,泽登巴尔便专门向周恩来提到了协定的落实问题,询问协定中规定的两国部委之间具体协定的落实问题。一同参加会谈的章汉夫称已经明确了两国邮电等项协议。周恩来更明确回应称,与协定第二条相关的邮电等协议,可以签署,“既可以在北京签,也可以在乌兰巴托签”。《周恩来同泽登巴尔的谈话记录》(1952年10月16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100,хуу.216-220。由此来看,在中蒙双方领导人的直接推动下,协定很快得到落实并取得明显实施成效,首先落实的便是中蒙邮政和电信协定。
中蒙之间关于邮政和电信事务的沟通很早便已开始。由于受到历史和地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蒙古生活着大批旅居华侨,长期与家乡相隔,迫切希望能够寄信和汇款给家人《中蒙通邮通汇及在蒙华侨情况的报告》(1950年8月),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25-03(1)。。而中蒙建交后并未能立刻实现通邮和通汇,旅蒙华侨给国内家人寄信和汇款等事宜多需要中转苏联,极为不便。为此,中国外交部多次同蒙方沟通,希望能早日解决两国直通邮政电汇业务问题,一直未果。《中蒙通邮通汇及在蒙华侨问题的报告及外交部的批复》(1950年10月—12月),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25-03;《驻蒙使馆关于侨务工作的报告》(1951年8月20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8-00393-09(1)。1951年1月18日,吉雅泰同蒙古外交部围绕中蒙建立电信和邮政合作事宜进行了沟通,蒙古邮电部同意中方邮电部所提关于建立两国电信和邮政合作的提议,蒙方希望中方提出具体的谈判方案,但在签订协定之前,“各种信件和邮寄物品照旧要经苏联转运”《中蒙两国电信与邮电合作事》(1951年1月18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4,хуу.4-5。。1951年7月,吉雅泰在同拉姆苏伦谈话中又提及该问题,吉雅泰询问道:“中国使馆的一些外交官想给家乡邮些东西。在中蒙两国间直通邮政前不知可否利用中苏邮政航班?费用可以付给蒙古邮电部,而北京寄来的邮件费用同样可以付给中国邮电部。”拉姆苏伦对此表示,因为中蒙两国没有签署相关协定,仍然需要“考虑考虑”。《旅蒙华侨回国及中国留学生的相关问题》(1951年7月19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76,хуу.50-55。可以发现,中蒙双方对此问题的往来交涉不断,但是始终未能取得突破。
随着1952年10月《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签署,这一情况很快发生了转变。当年12月26日,章汉夫与贾尔卡赛汗商定,针对中蒙邮政和电信合作事宜,一旦材料准备就绪就“马上商量签字事宜”《关于签订中蒙邮电合作协定的有关问题》(1952年12月26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99,хуу.150-152。。1953年1月6日,贾尔卡赛汗与章汉夫再次面商。之后,蒙古驻华使馆与中国外交部亚洲司、中国邮电部着手草拟、对照、修改打印协定的中蒙俄文本,双方在文本的草拟、对照、修改过程中,“没有产生意见分歧,一切都是在互相充分了解和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中蒙邮政及电信协定事》(1953年1月16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142,хуу.31-32。1月16日,中国邮电部部长朱学范和贾尔卡赛汗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蒙邮政及电信两个协定"毕奥南主编:《中蒙国家关系历史编年(1949—2009)》(上),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7页。。
不久,中蒙两国的经贸谈判也很快取得突破。从中蒙建交至1953年初,两国之间在贸易方面一直没有签署正式的经贸协定,仅仅签订了一个马匹购买合同。中方在向蒙古出售或供给一些砖茶和烟的过程中,双方之间的结算多以布匹等实物折价来进行。为此,1953年2月,中国外交部向蒙方提出1953年两国贸易以何种方式结算的问题《关于与蒙古进行1953年贸易谈判事》(1953年2月11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40-01(1)。。对于中方所提建议,贾尔卡赛汗在给泽登巴尔的汇报中给予了积极建议,提出“中方有可能很快就文化交流问题也提出类似的要求。为此,蒙方的文化教育部门应该尽早主动拿出自己的计划提交给对方”《蒙中贸易的问题及处理意见》(1953年3月2日),МУТА,ф.1,д.5,х/н.536,хуу.26-28。。
很快,1953年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胡景澐与贾尔卡赛汗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蒙关于非贸易贷款协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工商银行关于中蒙非贸易贷款协定结算技术手续的议定书《中蒙关于非贸易贷款协定在北京签字》,《人民日报》1953年2月25日。。这是中蒙两国签署的第一个双边经贸协定。8月20日,双方又签署了中蒙两国政府关于1953年货物周转及付款协定,该协定开篇即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五二年十月四日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第二条的规定,特缔结本协定”,根据该协定,中蒙在双方国家银行相互开立特别卢布账户来支付彼此的货款与运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1952—1953)》,第140—143页;《中蒙签订今年货物周转付款协定》,《人民日报》1953年8月21日。。
可以看出,根据1952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确立的框架精神,中蒙双方各部委采取了积极落实的步骤和措施。中蒙邮政及电信协定的签署使两国之间实现了直接通邮通汇,为双方的跨国人员往来和物品流转提供了极大便利。而中蒙经贸协定及其议定书的签订,结束了中蒙建交以来长期单一的实物易货贸易方式,极大地便利了双方的经贸往来和物资流转。
与此同时,中蒙两国在文化科技交流合作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建交之初,双方的文化科技合作交流非常有限,只有书籍资料流通和个别留学生的派遣。1952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署之后,最大的突破是中国开始接收并培训蒙古实习生。
1953年10月22日,蒙古外交部部长贾尔卡赛汗致电蒙古驻华大使奥其尔巴特贾尔卡赛汗于1953年6月奉调回国,出任蒙古外交部部长。奥其尔巴特接任蒙古新任驻华大使。,其中提到,蒙古政府已经作出关于向中国一些工厂和手工业合作社派遣实习生的决定,要求其接电后立即同中国外交部进行沟通,并随函附上蒙古拟派实习的工种和人数表《向中国派遣实习生问题》(1953年10月22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142,хуу.96-97。。接电后不久,11月2日,奥其尔巴特拜访章汉夫并转交蒙古拟来华实习的工种和人数表,蒙方首批拟派遣28名实习生来华,工种主要涉及雕刻、火柴、琉璃瓦、制瓷、制瓦、卷烟等手工业技术,实习期一般为六个月,并根据工种延长或缩短实习期,希望分配在中国的国营及合作社工厂实习。章汉夫对此表示欢迎,认为此事有助于两国的友好合作,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尽快回复蒙方。《关于蒙古来华实习生问题》(1953年11月2日),МУГХТА,ф.5,д.2,х/н.141,хуу.174-177;《关于蒙古提出派实习生来华实习事》(1953年11月2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45-01(1)。
对于蒙方提出的派遣实习生来华实习事,中方非常重视。11月9日,外交部专门就此事报请周恩来。25日,周恩来批示同意。12月7日,中国外交部牵头,会同国家计委技术合作局、贸易部、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财委等部门召开了研究讨论蒙古实习生来华的专门会议,会议经讨论拟定了几项请示建议,报请周恩来批准。这几项请示建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全部接收28名蒙古实习生,拟分配的实习厂址除天津及唐山外,均在北京,但北京各厂难以解决实习生的住宿问题,需要北京市政府有关单位协助解决;为保证贯彻实施计划,应指定专职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蒙古实习生配备翻译问题,拟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助解决;待有关单位做好接受蒙古实习生准备工作后,即行通知蒙方实习人员来华,不必等协定签署后再通知,以免拖延。根据周恩来的批示,1954年3月10日,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蒙古技术人员在中国进行生产技术实习的条件协定》《实习人员分配计划》。3月13日,章汉夫把协定草案转交奥其尔巴特。17日,章汉夫再次召集各有关单位开会,确定了蒙古实习生来华后的分配接待、食宿交通、翻译配备和组织管理等问题,初步商定28名蒙古实习生拟分配在北京市搪瓷厂、火柴厂、第一肥皂生产合作社、义利食品公司以及唐山瓷业厂、通县瓷器合作社、天津市恒大烟厂等单位。4月6日,根据邓小平的批示,中方确定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技术合作局担负蒙古来华实习生事务的总领导,华北财委、北京市财委向国家计委就具体分项事务进行请示报告。《请派负责同志来我部参加会议商讨蒙古实习生事》(1953年12月3日)、《关于接受蒙古派遣实行生来华实习的计划》(1953年12月6日)、《关于蒙古派遣28名实习人员问题开会事》(1954年3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04-001-00121;《市财委关于蒙古派实习生问题的报告》(1953年12月9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16-002-00005;《关于蒙古派实习生来华事致周总理的报告及总理的批示》(1953年11月9日—1954年4月6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45-02(1);《蒙古技术人员在中国进行生产技术实习的条件协定(草案)》(1954年3月10日)、《蒙古28名来华实习人员分配计划》(1954年3月10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45-03(1);《关于负责蒙古实习人员来华学习的总领导及其它费用的报销问题》(1954年4月8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45-05(1)。
经过驻蒙使馆的沟通对接,1954年4月22日,蒙古实习生由乌兰巴托乘汽车出发,25日抵达张家口,中方派专人前去迎接,随后按预定计划分配至北京、天津、唐山等地《关于蒙古派技术人员来华实习事的有关函件》(1954年4月14日—5月31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52-04(1)。。伴随着蒙古实习生的抵达,中国接收、培训蒙古实习生的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为此,7月22日,中蒙双方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蒙古实习工人在中国进行生产技术实习的条件协定》《中国与蒙古签订“蒙古实习工人在中国进行生产技术实习的条件协定”副本》(1954年7月22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45-06(1)。,这是中蒙两国在1952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原则框架下签署的又一个重要的具体事务性协定。
按照之前中蒙双方的约定,首批蒙古实习生在华实习期限为六个月。因此,及至1954年8月亦即蒙古实习生在华实习接近三个月时,华北行政委员会下达文件,要求北京、天津、唐山市财委注意对蒙古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华北行政委员会关于蒙古实习生几个问题的通知》(1954年8月2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04-001-00121。。北京市砖瓦制造公司在总结报告中提到,蒙古实习生在该厂的实习从5月12日正式开始,到8月29日结束,历时99个工作日,该厂以完成“政治任务”的要求去落实具体实习过程,教会了蒙古实习生整个砖瓦制作流程《北京市砖瓦制造公司关于蒙古实习生工作总结》(1954年10月21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16-001-00173。。唐山市财委的总结报告提到,有六名蒙古实习生被分配到唐山市公私合营厂学习陶瓷技术,整个实习期从5月初至11月上旬,历时半年;实习期间,唐山市党政工团各部门给予了全力支持,实习工作比较顺利。此外,唐山市的总结报告还提出一系列建议,认为今后如再有实习任务,应首先全面细致地了解实习生,根据不同人员情况制订相应的培养目标,制订的学习计划要具体,并根据学习情况作出针对性调整,等等。《唐山市关于蒙古实习生在陶瓷专业实习工作的总结报告》(1954年11月1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08-1-18。天津市提交的工作总结报告指出,有七名蒙古实习生被分配到唐山市,实习期从5月持续到12月;天津市有关各厂接到实习任务后,按照“只许做好、不许做坏”的高标准予以对待,首先召集党、工负责人,各车间主任,职能科长和工程技术人员举行会谈,明确培训蒙古实习生任务的重大意义,然后指导蒙古实习生熟悉了解车间的生产过程,并在技术熟练工人指导下按照操作规程逐步操作,最后学习如何检查产品质量《天津市接受蒙古实习生工作总结报告》(1954年12月28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52-05(1)。。
从北京、天津、唐山三地关于蒙古实习生的总结报告中可以看出,中方实习单位对此项工作均给予了足够重视,将此事视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首批蒙古实习生结束实习后,蒙古方面开始不断提出新的实习生派遣请求。中国接收并培训蒙古实习生由此形成了一种常态《蒙古提出派遣实习生来华学习印刷制图工作事》(1954年11月28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052-04(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请接待蒙古玻璃制品实习生事》(1958年3月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17-001-00245;《上海市毛麻纺织厂纺织工业公司关于蒙古实习生实习工作总结》(1959年5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4-1-544-50。,这也是中蒙关系后续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表征。
与此同时,《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署之后,双方的友好往来也更加频繁。1953年4月16日,蒙古医疗团来华访问、演出;5月,蒙古工会代表团来华参加“五一”庆祝典礼和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54年4月29日,蒙古自行车队到达北京;5月19日,双方签订中蒙1954年文化合作计划;5月20日,蒙古美术展览会在北京开幕;7月9日,中国新华社派记者赴蒙古访问;7月21日,蒙古合作总社副社长来华参加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8月16日,中国派17人畜牧考察团赴蒙考察;9月下旬,中国文艺代表团及杂技团赴蒙参加“蒙中友好旬”活动。《中蒙来往大事记》(1954年11月18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3-00048-07。
综上所述,1952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在两国高层推动下得到积极落实,取得了明显的实施成效。这不仅仅体现在双边友好往来的活动增多,更表现在双方各部委之间在协定的总原则框架下签署的一系列具体合作协定,如通邮通汇、非贸易贷款协定、中方接受并培训蒙古实习生等,这些都是中蒙建交之后未曾有过的突破。正因如此,1952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批准与贯彻实施,增进了中蒙之间的了解,提高了双方的互信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蒙关系的实际发展。此后,中国开始逐步启动大规模援助蒙古的进程,中蒙关系逐渐步入“蜜月期”。
一九五二年《中蒙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的签署与实施(谷继坤)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蒙古、俄罗斯以及东欧各国档案的渐次解密开放,学界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中蒙关系历史的研究取得了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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