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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三农户土地经营权纠纷案引发社会关注

【本台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三户农户(马满贵、马存贵、马奋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引发舆论关

【本台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三户农户(马满贵、马存贵、马奋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引发舆论关注。该案件历经一审、再审及二审程序,判决结果发生变更,目前双方当事人仍在就土地权属及经营权问题进行维权与协商。现将相关情况梳理如下:

一、 开荒经营数十年 案件判决引争议

据相关资料显示,涉案土地位于乌拉特前旗明安镇(原白庙子村大西滩社),涉及面积约为1100亩。三农户称,该土地系其自1987年起响应国家“谁开发谁受益”政策投入资金与劳力开垦改良,并于2003年取得相关经营权。该地块是三农户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2009年,因土地权属争议,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农户与台梁社(原大西滩社合并后归属)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三农户保留650亩土地经营权,经营期限按法律规定执行。

2019年,双方再次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2024年,三农户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2024)内0823民初1144号判决,认定协议有效,判令台梁社返还部分土地。

然而,2025年,该案经检察机关抗诉启动再审程序。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及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2025)内0823民再4号及(2025)内08民再39号判决,推翻了一审判决。新判决驳回了三农户要求返还全部土地的诉求,仅确认其部分土地经营权至2028年。三农户对此判决表示不服,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 纠纷升级:土地发包与执法冲突

判决生效后,土地权属争议并未平息,反而进一步激化。

信访途径受阻:三农户表示,曾多次向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反映情况,但案件被转回当地处理,至今未获实质性解决。

土地发包争议:2026年4月15日,台梁社召开土地发包招标会,将涉案土地对外发包。三农户认为此时司法程序尚未完全终结,此举剥夺了其经营权利。

现场冲突与执法:2026年4月16日,在土地发包及耕种现场,三农户与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发生冲突。据农户反映,现场发生了肢体冲突并导致人员受伤,随后警方介入,部分人员被带离现场接受调查。目前,一名涉事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另一名人员因身体不适就医。

三、 争议焦点:判决合法性与程序问题

三农户及其代理方对两级法院的再审判决提出了多项法律层面的质疑:

合同变更认定:认为法院在缺乏书面变更协议的情况下,依据询问笔录认定合同变更,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需双方自愿的原则。

权属认定:质疑法院对土地权属的认定,认为未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行政合并不应影响原土地权属。

承包期限:认为法院将承包期限单方缩短至2028年,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耕地承包期的规定。

审理程序:指出检察院以“群体信访”为由启动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且法院未调取关键证据,存在程序瑕疵。

证人证言效力:质疑再审中采信的部分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证言效力存疑。

四、 农户诉求与社会呼吁

面对当前的土地经营困境,三农户提出了明确的诉求:

申请撤销判决:请求依法撤销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及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

恢复原判效力:请求恢复2024年一审判决的法律效力。

追究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调查并追究违法启动再审及枉法裁判的责任。

返还土地:要求台梁社返还被占用的土地,保障其30年合法承包经营权。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的法律程序或行政调查中。三农户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社会各界亦期待上级司法机关能依法公正处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整理,旨在反映客观情况,具体事实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