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追讨5000元占地赔偿款,宗某某村吕某口组村民吕先生的维权之路满是坎坷。2016年某庆某油田分公司采油厂因修路需要,占用了吕先生的土地,双方明确此次占地应支付约5000元赔偿款。作为依赖土地生计的村民,吕先生一直等待款项按流程发放,但此后九年里,他多次询问村级组织,得到的始终是模糊回应,从未被告知款项实际到账情况。
2025年,吕先生意外得知该笔赔偿款早已拨付至村级账户,却被时任村长吕某全以各类无明确依据的理由截留,并未发放给自己。这场跨越九年的权益纠纷,不仅关乎个人合法财产,更牵扯出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等多重疑似违规问题。
二、违规乱象:截留之外的集体利益受损得知赔偿款被截留后,吕先生当即找到吕某全索要,对方始终以模糊借口推脱,拒绝支付款项。村级沟通无果后,吕先生向新某边镇政府反映情况,希望上级部门介入协调。令人失望的是,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未对事件进行任何实地核查,仅以“村民自治”“需村民一致同意”为由,驳回了吕先生的诉求,未开展实质性协调工作。吕先生进一步请求包村干部王某虎前往占地现场查看核实,却依然遭到拒绝,镇政府相关领导未核实情况便采信吕某全的单方说法,导致其维权之路陷入停滞。
随着维权推进,吕先生发现吕某全的疑似违规行为远不止截留个人赔偿款。据其反映,吕某全担任村长期间,未经全体村民同意,擅自开挖村集体所有的林草地,将挖掘出的土方出售给某庆油田,用于油田垫井场、修建道路等工程,而这笔集体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去向不明,从未向村民公开。自吕某全任职以来,村级账务便处于完全不透明状态,集体资产的收支情况、各类补贴款项等关键信息,从未按规定向村民公示,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被彻底架空。
此外,吕先生指出,在吕某口组辖区内安某作业区、某庄作业区的油田相关劳务工作,均被吕某全一人包揽,其他村民完全没有参与机会,失去了通过劳务输出获得合法收入的渠道。更让村民不满的是,除了2016年此次占地未获赔偿外,部分村民此前也曾遭遇土地被占用但未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多重问题叠加,引发了村民们对村级管理规范性的强烈质疑。
三、法律支撑:疑似违规行为的法定边界吕先生反映的系列问题,均有明确法律依据界定,相关疑似违规行为已触碰法定红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或占用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费用必须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拖欠。吕某全在赔偿款已到账的情况下,无合法依据擅自截留吕先生的个人补偿款,已涉嫌违反该法律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
针对集体资产处置与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着明确要求:处分村集体财产等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公布集体财务收支等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吕某全未经村民会议同意,擅自开挖售卖集体林草地土方,属于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长期不公开村级账务,则直接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两项行为均违反了该法的强制性要求。
这些法律条款为吕先生的维权提供了明确支撑,也划定了村级管理的法定边界——“村民自治”的核心是保障村民利益,绝非截留权益、规避监督的借口。
四、结语从2016年土地被占至2025年持续维权,九年时间里,吕先生始终坚守合法途径主张权益,只为追回属于自己的5000元土地赔偿款。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根本,合法占地赔偿款不仅是对土地收益损失的经济补偿,更是对农民合法财产权的基本尊重,吕某全疑似截留款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吕先生的个人利益,更破坏了农村基层的公平正义。
而吕某全疑似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长期不公开村务、垄断当地油田劳务等行为,已严重侵犯村集体利益,让本应属于全体村民的权益受损。期待相关方面正视问题,依法依规对赔偿款截留、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等情况开展全面、公正的核查,责令相关责任人返还截留的赔偿款,纠正疑似违规行为,让农村基层治理真正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群众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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