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工程主线早已全线通车,但温州一因此工程征收而被关停企业的企业主却还在为征收权益奔走。成立于2006年的苍南县东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公司)在经营发展10年后,因征收厂房和经营的各种附属设施被强制拆除,企业的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被迫中断,不仅如此,企业及其股东为依法获得征收补偿安置权益,长达近10年的维权至今仍未有结果。
先租用后受让老厂房
虞某系温州苍南县钱库镇夏口村人,其介绍,90年代在温州苍南县钱库镇的夏口村三夏大桥东侧有一处化工厂房(荣华化工厂),该厂停办后将厂房归还给了夏口村。2004年8月,虞某、虞某飞与钱库镇夏口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租用协议》,租用了原荣华化工厂厂房及周边宅基地,准备用于经营办公司。
2006年,虞某和虞某飞的东兴公司正式登记成立。2006年2月为了经营需要,公司向镇政府报告扩建。当年8月,超强台风“桑美”来袭,厂区建筑遭受重创。公司申请重建,经钱库镇人民政府及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东兴公司按原厂房重建,并通过安全评价,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2007年1月,夏口村委会与东兴公司签订《转让合同书》,将原荣华化工厂厂房及周边3亩多宅基地转让给二人用于企业经营。合同明确约定“四至明确,现场情况相符,无权属纠纷”。
至此,东兴公司步入了稳定的经营发展。企业还被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市级安全标准企业”,法定代表人虞某、安全员虞某飞多次获评先进。
征收中断企业发展
2016年6月,国土资源部批复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建设用地。同年10月,苍南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东兴公司所在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明细表,东兴公司享有使用权的0.1948公顷农村宅基地被明确列入安置补偿范围。企业主反映,但在未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2017年4月28日,当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企业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实施了强制拆除。
“在国务院明令禁止强拆、中央大力倡导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背景下,这种无视法定程序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东兴公司在后续的信访材料中如是写道。厂房拆除后,土地被移交项目单位使用,但企业依法应获得的补偿安置却迟迟未能落实。
十年维权路
“好好的企业不能就这样没了,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我们能理解和支持,但应给企业的补偿和安置不能就这样算了。”企业主虞某和虞某飞不得已开始维权。而让虞某二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条路一走就是近10年,且至今不知何日是尽头。
2017年11月30日,东兴公司的第一场诉讼判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苍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东兴公司厂房的行政行为违法。此后,东兴公司向县政府提出赔偿申请,县政府作出了不予赔偿决定。无奈之下只能开启行政赔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县政府、镇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赔偿决定。2020年4月13日,县政府、镇政府联合作出行政赔偿决定,决定赔偿东兴公司损失总计49万余元。对于这个赔偿额,企业主虞某和虞某飞认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其厂房是标准危化品厂房,有关审计机构审计认为其价值逾1100余万元,更为重要的是,其企业失去了生产经营场所,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不给安置则企业彻底没有了生存空间。
东兴公司一面向司法机关申诉,一边信访。
2025年,东兴公司向苍南县信访局递交信访报告,反映钱库镇政府、夏口村委会未落实安置补偿措施,并质疑相关权益可能被侵占、挪用。
然而,让企业主哭笑不得的,是他们等来了一份《其他法定途径处理决定书》,而作出该决定书的正是此前与企业多次对簿公堂的镇政府。“这好比是诉讼中的运动员在处理信访中又当了裁判员。”
信访结果可想而知。该决定书以《苍南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规定为依据,认为东兴公司所反映的案涉被征收土地非耕地,“不享有相应的安置留地指标或住宅安置指标”,而土地补偿款已经由夏口村领取,可以向村里主张。
“明细表中明确列入了我们的土地,为何又说我们不享有指标?”东兴公司表示不解,认为这样的答复并不符合此前公告的安置补偿方案,也与东兴公司被征收的土地类型不符。
十年维权,仿佛一切还在原地踏步。在这艰难的十年里,东兴公司倔强地求生存,先是被迫从苍南迁去福建,但因种种原因几乎面临关闭。企业主虞某却顽强地想继续让这家倾注了自己十多年心血的企业能继续生产发展,他认为这也应该是依法征收补偿安置的应有之义。
产权保护如何落地?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东兴公司被征收,恰好处在这一政策节点之前启动、之后推进的征收项目中。近十年过去了,企业既未获得安置,也未拿到补偿,生产经营陷入停滞。
一条高速公路的延伸,连接的是区域发展的动脉;一家企业的去留,检验的是产权保护的成色。从2004年的租用协议,到2007年的转让合同,再到2016年的征收启动,直至今日的补偿安置争议,东兴公司的十七年历程,折射出集体土地上企业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复杂交织,也叩问着征收补偿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十年等待,企业仍在坚持;政策底线,亦需坚守。如何在重点工程建设与企业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让“公平合理补偿”从纸面走向现实,企业的声音和诉求何时才能等到切实回应?在经济下行,企业举步维艰的当下,这道考题,仍然等着解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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