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工作超8小时,闭眼休息3分钟就要被公司开除!这事儿听起来就离谱,但它真的发生了。

广州的余店长就遭遇了这样的糟心事。2024年9月26日,品某公司区域经理告知余店长,其工号当日作废,劳动关系解除。公司称余店长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凳子上睡觉,被商场人员投诉,还因管理的门店在营业时间关闭店门,违反商场制度,导致公司无法续租场地,产生严重损失。
然而,余店长表示,当天他从9时30分上班到22时30分,所有工作一人完成,20时许上班已超8小时,只是太累了闭眼休息3分钟,并非睡觉,且客人进来时自己有接待。至于闭店,是因店内仅一名店员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品某公司需向余某支付工资差额、住房补贴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近5万元。法官指出,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疲惫时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公司无证据证明其长时间睡眠及造成严重损失,解除合同属违法。
这一案件虽小,却击中了职场尊严的痛点。企业将坐一坐、闭眼3分钟视为“违反纪律”,是对劳动者体力和服从的无限索取,违背了《劳动法》对工作时长和休息权的保障,暴露了企业漠视员工身心健康、片面强调“效率”的管理弊病。

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是企业的恩赐。法院的判决为个体维权正名,也传递出劳动者休息权受法律保障的信号。这鼓励更多人在遭遇不公时勇敢维权,也提醒企业要引以为戒。
真正可持续的企业,应把员工的健康、情绪和休息当作效率的一部分。别让用人权利无限扩张,踏碎了劳动者最后的喘息。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别忘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