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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七旬患者两进ICU遭刻意避症 医院造假收贿 家属维权困难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之地,七旬老人贾某怀揣健康期盼,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三次就诊山西某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然而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之地,七旬老人贾某怀揣健康期盼,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三次就诊山西某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然而这场半年就医路沦为噩梦——主治医生董某刻意回避核心病灶、伪造报告、暗示索贿,两次胆结石取石手术均无效,家庭因病返贫。儿子毛某目睹母亲受苦心急如焚,直至带母转院,贾某才重获生机,一家人对医者的信任彻底崩塌。

一、就医历程:两次胆结石取石手术均无效,转院精准施治终见效

2024年11月24日,贾某因剧烈腹痛就诊,董某确诊其为胆管结石、胆囊多发结石,化脓感染,董某将病人收入ICU,称“住进ICU引流取石即可痊愈”,却多次暗示索贿。毛某无奈,分别向董某及麻醉师各付1000元红包。此次住院,院方两次手术仅处理胆管问题,对胆囊多发结石这一核心病灶视而不见。12月4日出院时,董某口头谎称“痊愈”,隐瞒出院记录中“胆囊多发结石”记载,未提后续治疗。此次花费8万余元,院方还开具与病情相悖的TPF-D肠内营养液,毛某质疑其加重病情。

2025年2月1日,贾某腹痛复发再诊,董某将病人收入ICU,诊断为胆结石化脓感染,再次实施胆囊结石取石手术,但仍未处理胆囊结石,面对家人询问手术取出的东西也敷衍说已经扔了。更离谱的是,腹部彩超报告竟显示“胆囊切除术后”,而贾某无相关手术史。面对毛某质疑,董某先狡辩“报告写错”,后改口“胆囊萎缩无法检测”,还拒出增强核磁报告,甚至暗示贾某“疑似不治之症”,劝毛某放弃治疗。这无疑让一家人濒临绝望,此次花费4.1万余元,贾某病情却还是持续恶化。

2025年4月13日,贾某腹痛加剧,无法进食,生命垂危。毛某心急如焚,一边背负着此前诊疗累积的沉重经济负担,一边面对求医多次仍未见效的母亲,内心茫然无措,如同失去航向的孤舟,不知该向何处寻觅生机。毛某紧急将母亲转至山西某大学第一医院,该院迅速确诊胆囊、胆管结石,手术取出5枚结石(部分直径1.2厘米)并切除胆囊。医生判断,此类结石形成需15年以上,正是山西某二院两次刻意回避的核心病灶。此次治疗仅花5200余元,贾某此后未提及腹痛。原本濒临绝境的一家终于看见了新生。

二、核心争议:知法犯法践踏底线,敷衍回应印证保护伞存在

该院多重严重违规:一是违反ICU危重病人诊疗法则与法规,贾某两次入住ICU,仅做基础抢救,未按规定转诊,放任病情反复;二是针对贾某化脓性胆管炎,未按分期治疗规范下达医嘱、出具诊断建议书,也未转诊,漠视诊疗规范与法律;三是手术医生无视“三查七对”,明知贾某有胆囊多发结石,两次手术均仅取胆管结石,刻意回避核心病灶。涉事人员知法犯法,骗钱害命,背后恐有保护伞,绝非失误而是蓄意违规。

院方还存在病历与检查报告造假,董某作为主治医生放任患者风险。第二次住院彩超报告虚假记载“胆囊切除术后”,已然违法。董某以重症施压暗示索贿,毛某给付2000元红包后,贾某两天内转出ICU。更恶劣的是,董某两次均让贾某携带胆囊多发结石这颗“定时炸弹”出院,还在病历中虚假记载两次胆结石取石手术并告知家属,意图瞒天过海。2025年4月24日交涉时,董某虽承认“有错”却不解释,院方人员回应傲慢敷衍,印证保护伞存在。毛某还质疑院方乱收费,将未实施手术费用计入账单。

针对投诉,山西卫健委2025年书面答复敷衍偏袒。关于“假手术”,以有毛某签名文书为由未认定,回避核心病灶未治疗;关于“篡改病历”,以“未找到胆囊、患者自述手术”搪塞,仅指出沟通不足;核查流于形式,更让毛某坚信有保护伞。关于“收受红包”,以“无具体线索”暂无法核查,却未调取监控;“不给转科”等诉求,被归为需医疗损害鉴定范畴,引导走合法途径。这种不痛不痒的结果,更坚定毛某彻查保护伞的决心。

三、患者困境与鲜明反差:巨额花费换不来健康,谁来为绝望买单

如今贾某靠管护命,生活无法自理,承受巨大身心痛苦。毛某因全身心照顾母亲无法工作,家庭因两次12.1万余元的无效诊疗陷入经济绝境,后续医疗护理费用更是雪上加霜。更让毛某崩溃的是,一边要守床照顾生命垂危的母亲,一边要四处奔走告状,可作为普通百姓,他根本不知找什么单位、走什么流程,维权之路举步维艰,满心无助与迷茫。七旬母亲本应安享晚年,却因医院违规差点濒临死亡;毛某整日在焦虑绝望中挣扎,不禁发问:母亲究竟是患绝症,还是被医院耽误?一家人的希望又在何处?

一系列鲜明反差让毛某无比愤慨,更凸显该院行径恶劣。其一,费用与疗效反差:两次入住ICU花费巨额治疗费,母亲核心病灶未治、五个月内四次住院,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病情恶化;转院后仅花7000余元便手术成功、逐步好转。其二,报告与事实反差:山西某二院出具“胆囊切除术后”虚假报告,无视母亲实际存在的胆囊结石;山西某一院精准定位病灶,戳穿谎言。其三,诊疗与感受反差:山西某二院医生冷漠索贿、伪造报告,让毛某从信任变绝望;山西某一院医生专业负责,让他重燃希望。

毛某质疑:胆囊结石非疑难杂症,三甲医院ICU为何回避治疗?董某两次让患者带病灶出院,究竟是为反复收费、掩盖能力不足,还是有其他利益纠葛?巨额医疗费换不来有效治疗,绝非退费就能弥补。

四、诊疗规范与医患信任不容践踏,保护伞必须彻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师法》,医务人员需尽诊疗义务,不得伪造病历、收受财物。董某未治核心病灶、伪造报告,已构成严重诊疗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其暗示索贿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理应受罚。涉事人员知法犯法,借职权谋私利,漠视患者生命,已触碰法律与道德底线。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必须对违规行为“零容忍”。既要严查董某、李某亮等涉事人员,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更要彻查背后保护伞,深挖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腐败、骗保等系统性问题。医疗机构需践行“患者利益至上”,保障患者知情权,及时转科转诊,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毛某不仅要为母亲讨回公道,更希望推动医疗行业规范整改,清除乱象、铲除保护伞,让“救死扶伤”初心回归,重建医患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