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一场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让兰某毅在维权过程中历经漫长过程,每一步都遇到困难。原本应属于伤者的赔偿款,不仅未转交,更在后续落实阶段受到资产转移的影响,本应清晰的工伤赔付事项,成为了一场漫长的权益保卫战。
一、上班途中遇事故,工伤协商陷入僵局2021年11月16日早上,兰某毅在上班途中遭遇意外车祸,一边报警,一边向工作单位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汇报。事故发生后,兰某毅申请由相关机构依规处理此事。兰某毅已在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作近一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此次事故造成兰某毅擦伤、右足多处骨折,其经住院治疗,出院后需休养三个月。休养期间,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兰某毅多次与公司法人钟某德沟通赔偿事宜,对方态度消极,未配合协商处理。
更让人费解的是,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曾为兰某毅购买过两份雇主责任险,钟某德以申报保险理赔为由,取走了兰某毅全部的医疗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后,在保险公司理赔阶段,钟某德未向保险公司申请将理赔款支付给兰某毅,也未向兰某毅支付工伤相关赔付,协商解决的途径未能推进。在多次沟通无果、自身相关权益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兰某毅于23年7月27日以书面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依法解除了与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决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相关裁决获支持,拖延履行与资产转移同步上演2023年,兰某毅就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书,支持了兰某毅的各项诉求,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及经济补偿金等。裁决作出后钟某德未领取仲裁裁决书,仲裁机构通过公告方式完成送达,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亦提起诉讼,以期延长赔付相关流程。
在诉讼期间,常金劳人仲案字【2023】第1134-X号仲裁裁决书为终局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钟某德处置相关资产,于2024年3月14日注册成立宜兴市云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钟某德配偶陈某丽担任唯一股东,钟某德弟弟钟某富担任法定代表人,钟某德本人担任监事。其通过亲属持股方式,将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的资产及业务划转至新公司,相关行为发生在仲裁裁决书生效之后,对后续执行工作造成影响。
2024年4月16日,相关审判机构作出判决,维持劳动仲裁裁决结果,确认兰某毅应获赔偿金额,明确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相应责任,钟某德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继续通过新公司开展经营,未履行相关约定。
三、赔付落实屡受阻,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判决生效后,兰某毅依法申请相关权益落实程序,希望获取应得赔偿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推进过程多次受阻,处于长期停滞状态。兰某毅向相关部门申请执行,首次执行因客观原因中止。后续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负责人员于2024年8月、9月,两次在无锡速某钢总承包方常州市新蓝天汇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厂区内找到钟某德,该公司负责人却表示已与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终止合作,与实际情况不符。钟某德未按要求申报财产,隐瞒个人及公司资产状况,致使相关工作难以推进,案件两次陷入停滞,暂无实质进展。
面对工作人员询问是否需要对钟某德采取相应约束措施时,兰某毅明确表示同意,但钟某德以妻子回老家、自己需接送孩子为由未予配合,试图规避相关处理。钟某德妻子的微信朋友圈及抖音账号内容可作为佐证,其发布内容的时间与IP地址均显示当时仍在江苏,并未回老家,可证明钟某德所述情况不实。2025年4月14日工作人员与钟某德的谈话笔录中,钟某德本人陈述其仍在总承包公司新蓝天工作,与总承包公司负责人的表述存在出入。
为拿回应得赔偿,兰某毅多方沟通求助,先后联系雇主责任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核实钟某德已向该保险公司提交材料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表示需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确认打款事宜,经相关人员协调形成谈话笔录,钟某德未按笔录约定将赔付款项支付给兰某毅。笔录形成后,相关部门于2025年4月14日出具二次终结执行文书。笔录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钟某德仍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兰某毅无奈之下,再次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申请恢复执行,相关部门于2025年7月3日立案后,暂无处理结果。在此期间,兰某毅向其他部门反映情况,亦无进展。
因无锡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未为兰某毅缴纳社会保险,兰某毅向人社部门申请先行支付,人社部门依规对社保相关事项作出处理。其希望通过相关保障缓解自身处境,但相关工作仍未取得进展。人社部门就先行支付事项处理后,剩余款项仍处于推进环节,未完成赔付。与此同时,钟某德仍以新成立的宜兴市云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义,在原合作方常州市新蓝天汇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继续承接项目,开展日常经营,未受此前相关行为影响,持续未承担相应责任,使得兰某毅的维权过程更为困难。
四、盼相关部门介入,维护合法权益从2021年事故发生至今,兰某毅的维权之路已经走过了近四年的时间,从最初的沟通无果,到相关裁决胜诉,再到落实阶段的重重阻碍,每一步都充满了艰辛与无奈。原本清晰的工伤赔付事件,因为钟某德的拖延履行、截留理赔款、转移资产等行为,变得异常复杂,兰某毅的合法权益始终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在漫长的维权过程中,兰某毅始终坚守合法维权的底线,却始终未能得到应有的回应,这既影响了个人权益,更是对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的警示。
钟某德通过亲属代持注册新公司的方式转移资产,截留雇主责任险理赔款,拒不履行义务,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更与法律精神相悖。如今,钟某德依旧以新公司的名义正常经营,丝毫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后果,而兰某毅的赔偿款依旧遥遥无期。盼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介入调查处理,让逃避责任的行为得到应有的约束,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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