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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青年洗纹身致伤残 母亲维权8个月盼中立调解

近日,贵州省一起因洗纹身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件引发关注。2025年4月,一名已成年青年在接受纹身淡化清洗过程中,因院方操作不

近日,贵州省一起因洗纹身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件引发关注。2025年4月,一名已成年青年在接受纹身淡化清洗过程中,因院方操作不当及使用不明处方药膏,导致皮肤组织严重受损,经鉴定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轻度残疾。患儿随后经历长达8个月的心理干预,才逐步走出抑郁状态。其母亲艾某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依法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呼吁调解机构回归中立、涉事医院正视责任。

常规治疗酿成意外:三重操作失误致残

据艾某陈述,2025年4月3日,她带孩子前往某医院进行纹身淡化清洗。治疗过程中,院方先是使用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直接消融孩子皮肤组织,后续又由护士为患儿涂抹医院自行配制的、未标明成分的三无药膏。两重操作失误叠加,导致患儿患处长期溃疡、感染,最终形成严重疤痕,经法医学鉴定达到轻度残疾标准。

更让家属难以接受的是,身体创伤之后,孩子出现明显的情绪障碍。在长达8个月的专业心理疏导后,孩子才逐步走出抑郁状态。2025年12月,在征得孩子同意后,艾某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

维权遇阻:病历整改无书面承诺,调解协议被指“程序失公”

在维权过程中,艾某多次与涉事医院及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她提出两点核心诉求:一是要求医院规范病历书写,追溯原始诊疗信息,并出具书面整改承诺;二是就孩子的身体伤害、后续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给予合理赔偿。

院方以“私下整改”为由拒绝提供任何书面承诺。艾某认为,此举不符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关于保障患者病历知情权的规定,也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真实性、完整性的法定要求相悖。

与此同时,调解机构的处理方式也引发质疑。据艾某反映,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处理该案过程中,要求患者方签署一份未充分考虑实际损失的“一口价”赔偿协议,并以此作为调解前提。该协议中未明确保障患者方后续诉讼权利,艾某认为此举违反《民法典》关于自愿、公平原则,亦不符合调解机构应依法履职、中立协调的角色定位。

家属坚持理性维权:非对抗,求平衡

面对调解进展停滞、院方回避书面承诺的现状,艾某始终保持克制。她多次表示,理解医疗行为存在风险,也尊重医护人员的职业付出,不希望因个案纠纷否定整个行业。她强调,此次维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对抗,而是希望通过合法途径推动涉事方正视问题、回归规则,为孩子的后续治疗争取应有保障。

在材料中,艾某亦对调解机构提出明确建议,希望其重新启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调解程序,以书面形式保障患者方的诉讼权利,避免再次出现“程序失公”现象。

专家:病历整改是法定责任,调解机构应守住中立底线

有法律人士指出,病历作为医疗纠纷中的核心证据,其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是法定要求。医疗机构如确实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问题,应当依法整改,并可视情况向患方作出必要说明或承诺。拒不整改、拒绝书面承诺的行为,可能构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过错推定情形。

同时,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应严格遵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履行调解协议监督职责,保持中立、公正、透明。若调解程序偏离法定轨道,不仅无助于纠纷解决,还可能加剧医患对立,损害社会公信力。

家属态度:愿重回调解桌,底线是孩子权益

尽管维权之路持续近一年,艾某仍表示愿意与涉事各方在合法合规框架下继续沟通。她希望院方能够正视过错,以书面形式落实病历整改承诺;希望调解机构能够回归中立立场,依法履职,让调解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的桥梁,而非制造新的不公。

截至目前,涉事医院及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尚未就此事公开发布正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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