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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全季民宿”遇上“全季酒店”,法院:停止侵权、赔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各种“酒店、民宿”,很多景区、商业街附近也都经营着各种连锁品牌的酒店、民宿等,如:某景区旁开着“

日常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各种“酒店、民宿”,很多景区、商业街附近也都经营着各种连锁品牌的酒店、民宿等,如:某景区旁开着“XX希尔顿客栈”,某老街里藏着“XX万豪民宿”,这些看似“高大上”的名字背后,却可能隐藏着侵权的风险。近期,广汉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该类型的酒店民宿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我们一起来看下怎么回事。

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多品牌连锁酒店管理集团,拥有诸如美爵、花间堂、全季、桔子水晶、汉庭在内的众多知名酒店品牌,其注册拥有的第7294003号“全季酒店”商标,第12688181号“全季酒店及图形”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推广,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然而,却有一天发现某民宿在未经原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的民宿名称中使用了“全季”,并在酒店门头、名片、房间内部装饰、酒店用品、餐厅、酒店前台等多处使用“全季”,其装修风格也与原告全季酒店的装修风格高度相似,美团、携程、艺龙等平台的介绍中也使用了“全季”进行宣传,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随后,“汉庭公司”迅速固定证据,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在其企业字号及门店招牌、网络平台宣传中使用的“全季”字样与原告注册商标中的全季文字完全相同,极易让消费者混淆,误认其民宿系原告的连锁店,既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又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随后,被告某民宿的经营者经法院释法后,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主动变更了企业字号名称,并更换了所有的侵权标识及网络平台宣传。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后,并赔偿汉庭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积极履行承诺,当庭支付了赔偿款项。原告汉庭公司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认为既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法官强调,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知名酒店商标背后是长期积累的商誉和消费者信任。“傍名牌”本质是“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既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因服务质量不匹配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即使经营者声称“不知情”,只要客观上造成消费者混淆,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于酒店、民宿商家,还是其他行业的商家来说,市场商业竞争永远讲究“诚实守信”原则,想要品牌长久且稳定发展,就切勿心存侥幸“傍名牌、蹭流量”,唯有诚信经营、打造特色,才能赢得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的尊重。

同时,酒店、民宿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也绝非是民宿经营者“一家之事”,更是“众人之责”,通过经营者、消费者、平台、监管部门等各方共同努力,加强法律教育、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技术防护、强化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等措施,构建更加安全、规范的住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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