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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马凤玉土地权属争议引众怒 敦化市土地处置程序遭质疑,法院七次驳回诉求引发法治拷问

2025年12月14日,吉林讯——一起持续十余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近日再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新立村村

2025年12月14日,吉林讯——一起持续十余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近日再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新立村村民马凤玉(男,1951年生)自1989年起开垦并耕种一块约20.5公顷的荒草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将其改造为良田,并长期依法缴纳农业税、签订二轮承包合同、领取国家良种补贴。然而,2012年,这块土地却被当地政府以一纸涉嫌伪造的合同“转手”给第三方企业,导致其青苗被毁、权益被剥夺,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合同倒签、强拆毁苗:程序合法性存疑

据马凤玉及其代理人高玉珍反映,2012年5月20日,敦化市大桥乡大桥村村民委员会与敦化市土地收储中心签署《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将该地块以5万元总价承包15年,随后转包给吉林敖东鹿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建设养鹿场。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敦化市政府关于该地块权属的正式处理未确权的情况下,土地已被“合法”流转,时间逻辑明显倒置。

更严重的是,合同签署后不久,敖东鹿业公司即动用十余台拖拉机强行推平马凤玉已播种的土地,毁坏青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马凤玉称:“种子、化肥全打了水漂,一年的希望一夜之间没了。”

证据被无视,七次诉讼均遭驳回

十余年来,马凤玉先后七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敦化市政府的相关处理决定,确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所有诉讼均被法院驳回。法院多次以“以敦化市政府的处理决定为准”为由,拒绝采纳其提交的包括1992年《土地承包合同》、2011年《良种补贴面积明细表》等关键证据,且未说明不予采纳的具体理由。

“我们拿出多少证据都没有用,法院既不采纳,又不说出不采纳的理由。”马凤玉无奈表示。

权属混乱、程序违法:多重疑点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本案存在多项严重问题:

权属来源不明:案涉土地从未列入大桥村地籍档案,亦无任何历史耕种记录,大桥村委会在历次复议及诉讼中从未出庭主张权利;

面积数据矛盾:政府依据的1991年《飞地面积通知单》所载面积与2024年最新测绘结果(28.7628公顷)相差8.3757公顷,基础事实存疑;

补偿缺失:该地块已纳入国家二轮承包系统并享受直补政策,但被收回时未给予任何补偿;

家属遭拘禁:马凤玉及其女儿曾因维权被公安机关关押七日,家人代签手续后仍不准回家,程序合法性备受质疑。

法律专家:应尊重实际耕种者合法权益

法律界人士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通过合法程序取得土地承包权。马凤玉虽非大桥村村民,但其与新立村存在长期管理关系,并实际耕种逾24年,依法应受保护。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应中止登记,而非直接驳回申请。

目前,马凤玉已就延边铁路运输法院(2025)吉7105行初34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请求:

撤销原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责令敦化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为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由被上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呼吁依法行政,守护农民土地权益

“百姓不可欺,法律不可违。制造假证据、违背事实对抗法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马凤玉在声明中坚定表示。

此案不仅关乎一位普通农民的生计与尊严,更折射出基层治理中依法行政的短板。专家呼吁,各级政府在处理农村土地问题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官商勾结”“程序倒置”等乱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