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与患者、医院、医生之间的关系,这段话说的太有共鸣了!
医保对患者:你随便住,没有限制,我全报销!
医保对医院:每个病人,按drg一律最低标准付费,多的医院自己掏钱。
医院对医生:平均住院日考核,drg考核,药占比考核,中药比考核,中医治疗率考核,抗生素考核,患者满意度考核,各种比例要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考核不过关,医保亏损等通通从你每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里扣,负的累计计算到下个月下下个月。
医保对医生:懒得和你说,扣钱!!
医生: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是干什么的?
患者:我住个院怎么这么难?我投诉医生!
懂的都懂,不知道到底谁最后受益呢?谁能说说?
谁最后受益不知道,但是最后变成对立面的是医生和病人是无疑的。医院医保各种规定各种扣钱,医生只能两面被夹击,里外都不好做人,里外都不是人,病人最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医生这里,医生能干什么呢?有勇气的辞职不干了,没有勇气的,只能顺着各种规定,尽力规避仍然会多面受气。
在这个链条中,有人画饼,有人吃饼,有人负责无米之炊。
医保DRG付费到底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原本医院花多少,医保就按固定比例结算,但DRG付费后,按病种付费,将疾病分组,每种疾病费用固定。
举个例子,老王不小心摔了一跤骨折了,到医院看病,医院会按照医保局设定的疾病分组和价格标准,把费用打给医院,假设是1万元。
这个时候,如果医院仅用5000元治好了老王,那么剩下的5000元就留给医院支配,如果医院花了15000元才把老王治好,那么多出来的5000元,医保基金是不会管的,需要医院或医生自行承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医院总是能够用5000元治好骨折,那么之后医保会将1万元的额度降低至5000元。另外,临床上病人生病不是按照单一的疾病分组来生的,骨折的同时有可能引发了患者本身的基础疾病,这些基础疾病要治吗?但是医保只按第一个诊断报销。
医保DRG付费方式看起来是有着其优点的,比如就医更规范化,避免医生过度乱开项目,但是缺点也是明显的,如此一来,病人看病会越来越难,因为医生会选择保守方案优先,不会放开手脚去开检查和用药进行治疗。
有人会问了,那如果患者得了重病,在医保医院里,超出的额度部分自费行不行呢?
答案是:不行!只要你启动了医保,就得受DRG额度控制,就算你想要自费,也不行!也就是说基本和进口、自费药无缘了。
几个后果:
个人自费比例提高了。只要拿医保卡看病,医生就不会开高价药,好的进口药,高价药,需要个人去医院外自费购买。
住院天数减少,可能住院14天半个月就要被转院或出院了。
质量降低,一些先进的手段和医疗器械,可能想用都用不了了。
所以,该怎么破?
最后来看看这些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