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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律师初战告捷?银行内部通知不再一刀切!真的吗

文/周筱赟律师摘要:周筱赟律师获得某银行北方某省行《会议纪要》显示:1,银行柜员只有两个义务:口头提醒和可疑报备,不得再

文/周筱赟律师

摘要:

周筱赟律师获得某银行北方某省行《会议纪要》显示:

1,银行柜员只有两个义务:口头提醒和可疑报备,不得再询问资金来源和用途。

2,对弹屏账户,只要报备,不必等回复,就及时满足客户合理的金融需求。

3,对中高风险可疑客户,应口头提醒和可疑报备,不得强制要求签署告知书。

4,目前现有地方一刀切的反诈要求,不得执行。由省行研究制定各地统一标准。

自从11月5日,我公开本人@周筱赟律师 11月3日在@中国建设银行 东营分行取款被盘问并被报警一事后(《》),引发了舆论关注。11月11日,@央视新闻 《法治在线》栏目做了报道,在北京面对面采访了我。之后,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做了转发或评论,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

我在央视采访中明确说了:我不反对反诈,反诈当然非常有必要。我反对的是反诈层层加码,故意折腾普通储户,同时也折腾银行柜员。天下苦过度反诈久矣!对此,新华社一锤定音:“层层加码,背离了反诈是为守护公众利益的初衷,也侵犯了储户合法利益。”

事件发酵后,全国很多银行柜员们给我留言或私信,表示支持。我真的非常感谢!有很多银行柜员,私下向我提供了银行内部文件和通知(均非涉密),我在11月13日的《周筱赟律师致全国各银行柜员们:我不会辜负你们的!》(https://mp.weixin.qq.com/s/zDUN2VYSzWqaROhDRPq69g)说了:“请你们放心,我绝对不会暴露你们的,更不会辜负你们的。至今也没有任何人暴露。”

有人提出质疑,认为银行柜员这么做,影响金融安全。这位大哥,您太上纲上线了!您这是吓唬谁呢?银行柜员,是银行最基层的员工,不过就是发给我一些工作群里的通知而已。根本不涉密,而且涉及公共利益,都是银行本来就应当对储户公开的内容。

截止目前,并没有人发送任何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给我。银行柜员根本接触不到那么高级的材料。即使真有这类内容,也请各位不要发送给我。我不会看,更不会公布。

上面都是前奏,下面进入正题:

昨天,一位好心的银行柜员小姐姐,提供了一份某种让眼睛舒服的颜色标志银行(四大行之一,不是建设银行)北方某省行的《会议纪要》(共两页)给我,其中最关键的内容是:该银行不再执行地方现有一刀切的反诈要求!

我特别说明一下:我公开该《会议纪要》的截图,经过我用专业工具处理,不存在任何图片原始信息。所以用任何方法都无法溯源,不可能暴露这位好心的银行柜员小姐姐的。再说,这份会议纪要,本来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我在转型律师前、做媒体人期间,从未有任何线人暴露。详见我在上海同济大学法学院的讲演稿《》

我总结《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如下:

1,银行柜员只有两个义务:口头提醒和可疑报备,不得再询问资金来源和用途。

2,对弹屏账户,只要报备,不必等回复,就及时满足客户合理的金融需求。

3,对中高风险可疑客户,应口头提醒和可疑报备,不得强制要求签署告知书。

4,目前现有地方一刀切的反诈要求,不得执行。由省行研究制定各地统一标准。

我通过该银行其他内部人士,基本证实了上述内容真实性。但由于我尚未获得该银行总行的官方证实,所以暂且存疑。

如该《会议纪要》属实,那么本人周筱赟律师就是初战告捷了!我必须赞一下这家四大行之一!这说明了该省行的责任和担当。

这正是我一直推崇,并努力身体力行的“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建设”啊!希望其他省的银行也能及时跟进。

有中部某省银行的柜员告诉我,该行已经开会通知,取消询问客户资金用途,但只是口头通知,未下发文件。

不过,也有别的银行柜员告诉我,一切照旧,没有任何改变。甚至有某银行的工作通知更为加码,要求“无感询问”,既要询问,还要无感。这让银行柜员怎么做得到?

看来,不同银行对这次建行事件的反应,非常不同。

不论《会议纪要》真伪,上述要点正是我期待的改革方向!

我在央视采访中明确说了,我不反对反诈,我反对的是反诈一刀切、层层加码。反诈应当源头治理、精准防控,而不是“无差别扫射”。具体我认为:

第一,充分提升大数据模型精准度,更精准识别异常交易。

对异常交易,银行当然应当提醒和报备,但现在的误伤率实在太高了!甚至一刀切,根本不管是否异常,凡取款1万元、转账2000都要核实。除了证明银行领导们瞎指挥,折腾普通储户和银行柜员外,没有任何必要!

据媒体实测,多家银行规定,取款2万元以上,甚至1万元以上,就要询问来源、查看流水。所以我在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取款被盘问并被报警,根本不是我的账户触发了什么异常机制,而是超过1万元,都要如此!

我遇到的是取款,但过度反诈并不仅仅存在于取款。还有转账限额、随意冻结账户等,个人合法账户和企业合法账户。包括所谓的“远洋捕捞”。据称,国内知名企业“新某某集团”,就有一个副总,专门负责跑各地解冻账户事宜。如此下去,还怎么提振消费、发展经济?

第二,反诈措施,不能层层加码。

各地银行不能在央行规定之外,另搞一套更严苛的标准。央行制定总体标准后,各省人行可以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但标准不能严于央行标准。

这正好比我的专业领域是刑事犯罪辩护中的经济犯罪辩护,经济犯罪的入罪标准,根据各省各地市的经济发展程度,是有区别的。很显然,同样是数额3000元,在西北某县,和在长三角、珠三角某市,社会危害性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搞一刀切。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诈骗3000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但在经济发达地区,入罪标准可能就要提高到6000元以上。

第三,对于各地银行层层加码的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明确处罚机制。

划定红线,这既是为了规范行业,给银行柜员减轻负担,同时,也是保障广大储户的根本利益。

但是,东营建行事件发酵到现在,对商业银行负有监管职责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却至今未公开表态。这就是失职渎职。

以上是我认为不要折腾普通储户,以下是不要折腾银行柜员:

第四,银行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大数据提示的可疑交易,只要做到了口头提醒和线索报备,即使事后发生涉诈犯罪,柜员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现在各银行普遍实行的是,只要账户涉诈,不管经办柜员是否提醒,都要被罚款,1000元起步。甚至包括多年前的业务。有一位银行柜员告诉我,她在2021年按标准流程经办开的银行卡,在2025年被发现涉诈,她因此被罚款1000元。这就实在太荒唐了!

央行、国家金融监管局,对于各地银行这种不合理的考核和处罚机制,就应当立即要求废除!

这就好比,有人用一把菜刀杀了人,甚至是多年前买的菜刀,那卖菜刀的店家,除了一些极端特殊的情况(篇幅有限,我就不展开了),当然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司法考试的送分题。

另外回答两个广大网友关心的问题:

问题一,建设银行是否联系过我?是否公关我?

11月5日,我发布我在建设银行东营分行的经历后,该行副行长侯新和联系我,并在11月6日发送信息向我道歉。我已经公开表态不接受道歉。

因为我认为他还是“为你好”那套逻辑,把责任推给普通储户和银行柜员。详见《》。

除此之外,建设银行从来没有联系过我。

建设银行不可能公关我的,我也不可能和建行和解。因为我对建设银行,没有任何个人诉求。我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建设”,改变层层加码的过度反诈,不要再借着反诈名义折腾普通储户了!也不要再折腾银行柜员了!

我只接受无条件投降,不接受任何媾和。

有人问我为什么针对建行?这只是因为我那天去的正好是建行而已。一旦建行改变了层层加码的过度反诈,其他银行自然也会跟进。

有建设银行的柜员小姐姐告诉我,建设银行管理层,已经把我定性为“碰瓷者”,并发了内部通知。

请问建设银行,这个内部通知是真的吗?你们一方面来道歉,另一方面又这么黑我?你们的逻辑是不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问题二,后续进程开展怎么样了?

这个我真的不能说。我只能说,我还在努力中。感谢全国各银行柜员们的支持!我不会暴露你们,更不会辜负你们的!

之前我已经解释过了,具体细节我不能提前透露,免得被建设银行的领导们提前防备了。

同时,我是全国办案的刑事辩护律师(我不是山东的律师,我到山东是出差办案的),除了建行事件之外,我手里尚有案件需要出差办案,需要耗费我更多时间。我要对我的委托人负责。

网上有些人,事情还没做,就到处宣扬。这才是炒作。我觉得非常不妥。我的习惯是,事情做成了再来说。韩非子说:“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做事一定要沉得住气。

请大家祝福我一定赢吧!希望我努力的一点点微光,能照亮所有人!

另,有很多网友一直留言问我的抖音号,说找不到。其实我有抖音号,账号是:dywtx8hgnsyw。本来账号就叫“周筱赟律师”,但因为有四年没有使用,昵称被取消了。

这个抖音号是我2021年7月份注册,到2021年8月,一共发布了8条视频。但随后我遭遇了人生的低谷。渡劫成功后,我又忙于出差办案,所以一直没有更新。既然那么多人呼吁,那我这几天就先把昵称和认证恢复起来,以后再慢慢更新内容。

周筱赟律师

2025年11月18日,写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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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律师,原网名“落魄书生周筱赟”,原南方周末报系记者、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后转型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

周筱赟律师,贵州六盘水市“以刑化债案”中女企业家马艺珈伊的刑事辩护律师,全案15人全部无罪不予起诉。

刑事冤案,如果抗争了,还有希望;如果不抗争,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所谓“周筱赟魔咒”,是网友的总结,即:凡是得罪周筱赟的,要么免职、要么留置、要么判刑、要么家破人亡。当然,所谓“周筱赟魔咒”,全部纯属巧合。

欢迎咨询周筱赟律师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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