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王哥说法:北京,一男子去世,可他老母亲已

北京,一男子去世,可他老母亲已经81岁,怕老人伤心,妻子女儿向她隐瞒死讯,之后,除了老人,所有亲戚都参加了海葬葬礼,3年
北京,一男子去世,可他老母亲已经81岁,怕老人伤心,妻子女儿向她隐瞒死讯,之后,除了老人,所有亲戚都参加了海葬葬礼,3年后老人才知儿子去世,可媳妇儿孙女还是不说儿子葬在哪里,老人急了,把儿媳孙女告到法院,说她们隐瞒儿子死讯,未经同意把儿子海葬,还不告诉她海葬在哪里,因此必须赔偿她50万,法院判了!

2017年夏天,张先生因病去世了,家人悲痛欲绝,一边为张先生难过,一边又犯起了难事。

张先生母亲已经81岁,儿子死亡,对她来说,就是一件残忍的事。

万一她听到噩耗,自己支撑不住,老人缓不过来,那可怎么是好?

张先生的妻子女儿思前想后,又和亲戚们做了沟通,母女俩决定瞒着张先生母亲,不让她知道儿子去世的消息。

之后的日子,张先生妻子女儿强忍着悲痛,一边操办他的后事,一边在老人面前演着戏。

她们给张先生办了海葬,除了张奶奶,所有亲戚都去送了最后一程。

每次老人问起儿子,母女俩就扯着谎,要么说他去外地出差,要么就说他工作忙。

可看着老人信以为真的样子,母女俩心里的愧疚,一点不比悲痛少。

这谎一瞒就是3年,张奶奶心里着急,可就是没人告诉她实情。

2020年,张奶奶意外得知了儿子的死讯,老人半天说不出话,眼泪慢慢流了下来。

可更让她生气的是,直到这时,儿媳和孙女也没告诉她儿子的骨灰到底葬在哪里。

老人越想越气,儿子死亡,儿媳和孙女隐瞒死讯,还未经同意,把儿子给海葬了。

不但海葬,还不告诉她海葬的地点,老人越想越急,她思念儿子,情不自己。

2021年底,张奶奶把儿媳和孙女告上了法庭,她要求母女俩赔礼道歉,并说出海葬的具体地点,还要赔偿她5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开始母女俩隐瞒死讯,是怕老人受不了打击,属于善意隐瞒,合情合理。

而且海葬是倡导的生态安葬方式,作为张先生的直系亲属,她们有权决定安葬形式。

但是,张先生妻子女儿也有错,她们在老人知道真相后,还一直瞒着张先生海葬时的地点。

这就让老人连祭奠儿子的地方都没有,老人伤心,张先生的妻女确实侵犯了老人的祭奠权。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祭奠权是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符合公序良俗的人格利益。

母女俩最初的善意隐瞒行为符合公序良俗,不构成侵权。

但在老人知晓死讯后,仍拒绝告知海葬地点,违反了亲属间应当相互尊重的公序良俗,侵害了老人的人格利益。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法院判决: 母女俩赔偿张奶奶1.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实,亲属间的善意隐瞒也要有边界,一定要尊重彼此拥有的权利。

刚开始的隐瞒,确实是为老人着想,可既然老人事后已经知道了儿子的死讯,母女俩就该如实告知张先生海葬的地点,以慰老人的思儿心情。

如今尘埃落定,老人也满意了,逝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好好生活下去。

张先生若有知,也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