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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程春莲:她是最靓“刘三姐”,受贿76万,最终被处以死刑

她本是全国人喜爱的演员,如果不是转行去搞经济,或许她不会成为新中国首位因经济犯罪被处决的女明星。一念之差,总是带来天地之

她本是全国人喜爱的演员,如果不是转行去搞经济,或许她不会成为新中国首位因经济犯罪被处决的女明星。一念之差,总是带来天地之别的境遇。

她就是程春莲。

最靓“刘三姐”,深入人心

1955 年,程春莲在湖北黄石出生,她的父母只是普通工人,家中还有几位兄弟姊妹,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自小就非常拮据。幼年的程春莲在贫困中度过,但她自幼爱好艺术,父母虽然没钱,也尽力支撑程春莲追求自己的梦想。16岁那年,程春莲考入当地的歌舞团,正式开启她的艺术生涯。

在歌舞团里,凭借姣好的外形和自身的努力,程春莲在18岁那年就成为歌舞团里的主角。也正是在这一年,她获得《刘三姐》的主演机会,凭借她对“刘三姐”的演绎,观众们对“刘三姐”的追捧前仆后继,很快,“刘三姐”名扬大江南北,“程春莲”的名字也开始成为一代人的偶像。

光鲜背后是现实物质压力

以现在的视角看,有名了,自然就有钱了,程春莲应该自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在当年,名气的大增不一定能给自己带来巨额收入。当时的程春莲一天到晚奔波在舞台上,但她的收入很低,低到只能维持自己的基本开销,无法改善家庭,也不能孝顺自己的父母。这让程春莲很是焦虑,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程春莲在30岁这一年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离开歌舞团,选择经商,她觉得,这是唯一能改变自己和家庭命运的选择。

下海成商界明星,灰色边缘不断试探

程春莲离开歌舞团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服装公司做销售。因她个人的名气,这让她很轻易就成为了公司的销售明星。形形色色的客户给她带来了不一样的信息,她决定以自己的资源,投身石油业。

那年头,石油采取计划供应,程春莲有诸多人脉,因此能以较低价格获取石油,再以高价卖给外面,一来一去,有时候一天获利收入比过去自己在歌舞团的十几年工资还高!随着生意越来越大,程春莲的野心也越来越大,不断在法律边缘试探。

东窗事发与法律严惩

程春莲生意越做越大,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多,很快就被人盯上。1989年,不过是她从商的第五年,当地的检察院就收到举报信,举报程春莲非法买卖石油。很快,检察院立案侦查,随着调查深入,程春莲虚报石油需求、倒卖石油牟取暴利以及受贿 76 万的罪行被一一证实。

在上世纪90年代,70多万可不是小数目,尽管程春莲一再辩解自己只是利用了市场规则进行了获利,但她收买国家干部为自己获利是不争事实,并且她的数额巨大,情节也很恶劣。

经过3年的拉锯,法院最终判决程春莲死刑。

面对确凿证据,程春莲却坚称自己有功,辩称在石油紧缺时帮助企业获得石油,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将自己的犯罪行为美化为 “利用市场规律”。但法律不会被这样的狡辩所左右,经过法院审理,程春莲因与他人勾结、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倒卖石油,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1992 年,她被依法判处死刑。

下图就是程春莲在接受死刑前签字的照片,从舞台明星到死刑犯,程春莲在名利诱惑下,抛弃了道德与法律底线,最终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试想,如果程春莲一直从事舞台工作,是不是会朝着“老戏骨”的方向发展?至少,不会早早地就以“死刑犯”的结局收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