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特定条件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房屋的产权是可以依法进行过户转移的。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在大多数一般地区范围内,同一村集体组织内的村民之间,农村房屋的产权转让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这一过程必须严格符合一系列既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这些条件包括:
首先,受让方通常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即一个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及其上房屋,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其次,转让行为必须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明确同意,这是保障集体土地权益的重要一环。
再者,鉴于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附着于宅基地之上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必须与宅基地一同进行处分,不可分割转让。
此外,转让后的宅基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必须继续用于建造房屋以满足居住需求,保持其原有的居住属性不变。最后,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一份详尽、明确的书面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交易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基础上,一旦转让协议正式签订完成,并获得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同意,双方即可携手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核与确认后,即可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从而确保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得到正式确认,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