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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庄子对必然律与自由意志的超越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庄子·内篇·大宗师》注解:“天之所为”是四时行焉、万物生焉的必然;“人之所为”是心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

——《庄子·内篇·大宗师》

注解:

“天之所为”是四时行焉、万物生焉的必然;“人之所为”是心知逐物、矫揉造作的偶然。

细心体会就不难发现,庄子在暗示天人之际本无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

知天,是洞察宏观宇宙熵增与熵减的轮回;知人,是照见意识深处妄动与灵明的纠缠。

世人之病在于,总是试图以已知拷问未知,然后义无反顾地将自己拖入必死的局面。

“至矣”的境界,是经过高度自我省察之后,主动为浩瀚的未知空间腾出虚灵之心。以已知为薪柴,反哺那不可知的幽冥之火,这才是大宗师的炼金术。

“至知”的主体是穿梭于自由王国和必然王国两界的清风。他知天,故能安时而处顺;他知人,故能涉乱世以自全。

更高妙的地方在于,当他顺天之时,却能将人的主体性发挥到极致,以无为之姿,行使无上自由的权利;当他尽人之时,却能步步踩在天理流行的节拍上,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这便是大宗师的行事风格。他让天的必然律与人的自由意志在当下剧烈碰撞,激发出创造性的火花。那火花名为时机。而知机,方为真知。

最后,我想说的是,此句最终极的指向,是“知”的自我消解。

当主体真正“知天之所为”且“知人之所为”的时候,那个守持“知”的动作本身,便成了天人之际最后一道樊篱。

当“我”不再作为一个认知主体去捕捉“天”与“人”的时候,天自为天,人自为人,方丈之室顿现十方法界。

此时,仰观宇宙,俯察大地,非知非不知,一切都是天机的自然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