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两处账务违规,年报利润存在大额虚增
经监管核查,违规行为来自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全部发生在2023经营年度,两类账务处理问题共同推高账面营收与利润。
其一,客户退货账务调整缺失。部分货品完成退回手续后,企业未按会计准则冲减当期收入、利润,由此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利润总额908.77万元。
其二,应收账款现金折扣未规范冲账。对应协议内现金折扣生效后未及时调整账目,再度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利润总额286.45万元。
两项问题合并致使2023年合并报表大幅失真:全年虚增营收6468.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比例8.69%;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比重157.11%。对照数据能够看出,剔除调增部分后,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处于亏损状态。
合计拟罚1150万元,企业与高管一并追责
结合违法事实、情节轻重与市场影响,监管依照《证券法》拟定分级处罚方案,企业、管理层双向追责,整体拟处罚金额合计1150万元。对南新制药主体予以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等关键负责人分档处置,同步给予警告,罚款区间200万元至250万元。从严处罚举措清晰释放市场监管导向,对于财报造假、信息披露不实行为保持零容忍,通过提高违规成本、压实管理层履职责任,持续规范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管理体系。
股票临时停牌一日,复牌变更ST标识
本次违规事项触及上交所其他风险警示认定标准。根据公告安排,南新制药股票6月10日停牌一个交易日,6月11日恢复交易后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调整为ST南新。纳入风险警示范围后,个股交易规则、市场估值逻辑均会出现变化,场内资金避险情绪或将抬升,股价波动风险需要投资者审慎留意。

图片来源:南新制药公告
虚假陈述维权渠道开放,符合持仓条件可登记维权
伴随处罚流程推进,针对本次财务虚假陈述的民事维权路径已经开通。持仓时间满足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且2025年9月30日收盘依旧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具备维权基础条件,可提交登记主张损失赔偿,最终赔付资格与金额以法院裁定为准。
当前A股已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多层约束机制,财务造假不再只承受单一罚单,企业与责任人还要面对市值缩水、投资者索赔等连锁压力。后续南新制药一方面需要落实整改、配合处罚落地,另一方面亟待完善财务核算流程、修补内控管理漏洞,稳步修复资本市场信任度。
作者:
叶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