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诈骗了1500万元,总计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余万元,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作案团伙以饮料厂扩大生产的诱饵诈骗所得。难道这就是我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应有的结局吗?为何如以此款为名,行纯骗为实的诈骗行径能够如此堂而皇之的发生?为何我辛辛苦苦所挣血汗钱就应该成为别人的不义之财?
我叫江南,2010年,海南某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老板于某彬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我。他以要在澄迈县瑞溪镇江湾村建饮料厂扩大生产为由,以高于银行的利息和诱人的公司发展蓝图为诱惑,将我和许多其他人骗得神魂颠倒,最终我被诈骗金额高达1500万元,而更令人愤怒的是,除了我这个受害者,还有众多受骗人、受骗银行及企业,截至2015年3月9日,总计被骗走3159万元!难道这些诈骗分子就可以为所欲为,肆意破坏我们的生活和经济秩序吗?难道我们不能有一个公正的社会吗?难道我们不能有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吗?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加大力度,打击金融诈骗犯罪,保护我们的权益?

于某彬和他10多年的情妇、某庆公司高管、会计兼出纳林某英具体实施的方式是成立了10多家公司,并在网上50多家网站虚构称公司总占地面积50亩,建有4600多平方米厂房,并且还引进了两条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精湛的生产工艺技术,以研发深加工椰子汁为主的食品饮料企业。旗下加盟店(截至2011年4月30日)已突破255家,某庆食品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的157多家加盟连锁店,成为行业内颇具知名度的企业,以此诱骗全国各地老百姓。后又说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加工技术,某庆公司经营模式为“生产加工”,与其“精湛的生产工艺技术”岂不是自相矛盾?然而实际上某庆公司及所有另外的公司实际上连厂房都没有,更别提生产线、生产设备、生产资质等,他们骗取150万元现金后,外购所谓的用于生产的套牌货(椰汁、白糖、包装材料、实际运费等)进一步进行诱骗,使得实际200万元的客户押金全部被占为己有,也没有税务局出具的正规发票,这是否已经违法犯罪?
他们诈骗的赃款得手后,立即拉黑受骗者的所有联系方式,并通过80多张银行卡互相提现和转账,把大笔金额不断稀释成小笔款项,以此使得赃款的流向不易查清。已经诈骗得到巨额欠款后谁知他们仍不愿罢手,再对外大肆宣传要继续“扩大生产”,用骗来的钱装修租借的办公室,买房、豪车、银行基金、保险、名牌包包,出入高档酒店,各地奢侈旅游,以此以高级的身份继续进行诱骗。2018年4月,通过执法部门的取证,他们居然荒唐地用A4纸做假账!这难道不是嚣张跋扈,为非作歹的丑恶嘴脸吗?不仅如此,于某彬还在2012年10月至12月钻国家政策的空子,骗取政府40万元个人非法占有并用于继续包装他自己用以继续“扩大生产”。以上种种这不是于某彬用借来的钱做各种道具再行骗吗?截止到2015年3月9日,他行骗的私人部分借款、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客户预付款,具体施实的诈骗总计三千余万元。

于某彬与林某英套现的时间和数额与骗我的赃款全部吻合,这难道还不够证明他们是故意隐瞒诈骗事实,以便今后不被查出其诈骗作案的手段的有力证据吗?且林某英在3年多时间里并无正经工作,如果不是招摇撞骗何来1300多万巨款?我恳求相关部门明察秋毫,秉公处理,追究于某彬、林某英等人虚构公司诈骗的违法犯罪责任,严惩这些无耻骗子们,追回我们的血汗钱,为我们自己争取一个公正、安全的社会!并且建立更加严密的金融监管机制,保护老百姓的投资安全!在此,谢谢各位领导的操劳与关注,叩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