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云南省委省政府,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142人。其中,昆明市存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不力问题。滇池保护治理不力,从长期来看,是昆明市长期将经济增长置于环境保护之上的缩影。
1988年-2011年治理起步,在张祖林市长时期,治理意识萌芽但行动滞后。重末端治理,错过源头防控最佳时机。
在污染加剧初期,虽有治理行动,但未能及时遏制。当时的治理思路偏向末端处理,如建污水处理厂、疏浚底泥,未能从城市规划和发展模式上源头控制,错过了最佳治理窗口期。

2012-2016年系统治理,市长李文荣、王喜良(2016年起任) 时期,系统治理工程(六大工程)全面推进,但城市扩张与湖争地的矛盾开始激化。
此阶段虽然启动了史上最大规模的“六大工程”系统治理,投入巨大,但城市“环湖发展”的惯性思维未变。特别是在“古滇名城”等项目上,为追求短期政绩和经济效益,不惜突破生态红线进行“贴线开发”,埋下了巨大隐患。

2017-2021年冲突高峰,市长王喜良(至2020年)、刘佳晨(2021年起任) 时期,“环湖开发”达到顶峰,违规项目大规模上马,生态空间被严重挤占。
这是“环湖开发”最严重的时期。以长腰山为代表,90%以上区域被房地产开发,变成“水泥山”。时任市长王喜良等人因对此负有责任而被严肃问责。这背后反映出当时主要领导未能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甚至存在利益勾连和腐败问题,导致监管全面失守。

2022年至今整改攻坚,市长刘佳晨时期,中央督察强力问责,大规模拆除违规建筑,但历史欠账深重,治污短板依然突出。
中央督察揭开盖子后,虽然进行了大规模整改拆除,但数十年来积累的基础设施欠账和系统性缺陷在短期内难以弥补。例如,2024年督察仍发现大量污水直排、管网不健全等根本性问题,甚至有报告称职能部门在6年间就同一问题打了十余次报告,但未获市级领导足够重视,直到督察组进驻才应对。

早期的决策短视错过了预防时机;发展中期的执行扭曲(如一边建截污工程一边违规批地)导致事倍功半;冲突高峰期的监管失责甚至腐败,则直接导致了生态灾难。直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强力介入和问责,才真正扭转了“重发展、轻保护”的路径依赖。
滇池保护治理不力并非某一任市长的个人责任,而是在特定发展阶段下,城市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生态保护矛盾集中体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