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视频11月4日报道,北京,有一对夫妻结婚两年后,选择了离婚,婚房是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时,女方要求分房,被男方拒绝了,男方说,房子应该归他一人所有,女方无权分走他的房子。

房子虽然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但是,付全款的是男方父母,可是,女方结婚后在家带孩子,洗衣做饭,照顾老人,这也等于是在协助男方工作,不应该分一部分财产吗?
如果女方没有管理家庭,没有做家务,没有洗衣做饭,没有照顾老人,只是在家闲着,那我觉得男方也不可能和她结婚。

现在虽然离婚了,一句好聚好散,就可以结束这段缘分吗?婚后难道就没有共同财产吗?女方也应该得到她应有的补偿不是吗?
如果没有女方的付出,男方又怎么能安心工作,如果请保姆,一个月至少也得几千块钱,按照保姆的工资来算,两年的工资也应该有十几万吧?

既然当初这房子是因小两口结婚,父母送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是口头表达的,没办法说清楚,现在离婚却因此事闹上法庭。
如果当初父母写个协议,现在离婚也不会因为房子的事,让双方纠结了。

夫妻之间吵架是常有的事,但是,因为一些小事吵到离婚,这确实有些不值得。女方不仅要上班,回到家里看到男方只知道玩游戏,玩手机,却不分担任何家务,自己却熬夜收拾家里,能够坚持两年,确实心里有很多苦是有口难言的。
家是两个人共同的,双方都在上班,下班了,两个人都很累,可是,女方却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来收拾家里,做各种家务,操心家里的各种大小事,而男方却只知道玩游戏,这放在哪个家庭里,女方都会觉得不公平,心里也委屈。

既然结婚了,就应该各自都分担一些家务,两个人都会减轻负担,心理压力也会减少一些,既然男方只管自己开心,那就要承担离婚后,女方要分一部分财产的结果。
如果没有结婚,女方有自己稳定的工作,她的日子一样会过得很好,反而结婚了,伺候一家人,换来的结果是离婚,这换成是哪个女人都会觉得很委屈,想着离婚都正常,要分走房子也应该是她该得到的。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你们觉得女方应该分一部分房子吗?欢迎在评论区写出自己的想法。
来源: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