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航、厦航、中联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5日(含)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具体调整如下: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 6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 120元。

对于购买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收费标准减半:

800公里(含)以下:30元;
800公里以上:60元。
婴儿(按成人普通票价10%购票)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出票日期为准。凡在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客票,即便后续变更至4月5日(含)之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