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被反复强调的今天,仍有企业公然践踏法律底线,仍有部门面对群众急难愁盼选择漠视拖延。当一名工人在岗位上高空坠落、深度昏迷、每日靠巨额医药费维系生命时,他所在的企业拒不担责,早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形同虚设,多方求助换来的只有冷漠与拖延。这不是虚构的剧情,而是发生在山西省天镇县,一个普通家庭正在经历的绝望现实。家属长期奔走呼号,只为让昏迷的工人得到持续救治,只为让法律与责任不再缺席。
这起事件,撕开了部分企业 “假外包、真用工”、恶意逃避工伤责任的遮羞布,也暴露出安全生产监管严重缺位、重伤事故一年半未依法处置的尖锐问题,直击社会公平正义的薄弱环节。
岗位坠落重伤昏迷,企业先付后拖、变相甩责突破底线徐光自 2018 年起进入正方利民(天镇)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工作,从事车间设备维修。其长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打卡考勤、接受统一管理、按月领取工资,有工作证、打卡记录、工资发放流水等完整证据,属于企业正式用工人员。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8 时 40 分左右,徐光在车间进行高空作业时,从约 4 米高处意外坠落,当场造成重型颅脑损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随即陷入深度昏迷,至今未醒。截至目前,医院总花费已达 130 万元左右,对于普通农村家庭而言,这笔巨款早已将整个家庭拖入绝境。

事发初期,企业以 “人道主义” 名义支付了 20 多万元医药费;后续又以借款方式支付了 40 万元;2026 年春节期间,经家属维权,企业通过公对公转账向医院支付 20 万元。上述所有款项对应的医疗发票,家属已全部提交给企业。企业并非完全未支付费用,但支付方式处处设限、数额远不足救治所需,且始终拒绝承认工伤责任、拒绝按法律规定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即便如此,企业依旧接连做出突破底线的行为:第一,彻底否认劳动关系,以一份所谓《车间设备维修承包协议》辩称徐光为外包人员,企图用 “假外包” 掩盖真实用工关系,逃避工伤保险责任;第二,停止支付后续医疗费,任凭伤者在 ICU 生死挣扎,家属多次请求垫付均被拒绝;第三,长期恶意拖欠工资,自 2024 年 7 月起停发劳动报酬,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的强制性规定;第四,胁迫家属放弃权利,以小额费用为诱饵,要求签署不合理免责协议,以此撇清责任,手段冷漠且霸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必须及时救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医疗待遇。法律条文清晰明确,责任边界一目了然,可该企业却将法律抛之脑后,将生命视作草芥。

为确认用工关系,家属就事实劳动关系提起诉讼,将正方利民(天镇)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诉至天镇县人民法院。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法律给出了公正答案。
2025 年 6 月 3 日,天镇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徐光与正方利民(天镇)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9 月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结合企业用工记录与实际管理事实,徐光 2018 年入职后持续为该企业提供劳动)。法院同时指出,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仅为内部管理文件,不改变实际用工性质,属于典型 “假外包、真用工”,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这份生效判决,本应是伤者救命的 “定心丸”,是企业必须履行的 “强制令”,是维权的 “硬依据”。可令人愤怒的是,该企业面对已生效的司法裁判,依旧我行我素、拒不执行,既不承认劳动关系,也不按法律规定足额支付医疗费、补发工资,把法院判决当成一纸空文,公然挑战司法权威与社会底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涉及工伤救治、生命救助的民生案件,更应开通 “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但在徐光一案中,正义迟迟无法落地,救命钱迟迟没有着落。
事故发生已一年半,应急管理局未采取相关措施,工厂照常生产徐光在工作岗位高空坠落致重型颅脑损伤、长期昏迷不醒,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应由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认定责任、督促整改、依法处罚。
然而,事故至今已过去一年半时间,天镇县应急管理局从未对这起造成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开展全面调查,未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未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安全防护缺失等问题进行查处,未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任何行政处罚、整改要求或停产整顿措施。

在徐光重伤昏迷、家属维权无门的这一年半里,正方利民(天镇)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一直正常生产经营,未因这起严重安全事故受到任何监管约束与法律惩戒。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法定调查、处置、监管职责,发生人员重伤事故必须依法核查、追责、整改,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而在此事件中,本该守护安全生产、守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监管防线,却形同虚设。重伤工人躺在 ICU 无人兜底,涉事企业安然无恙、照常生产,这样的监管缺位,让每一个一线工人都没有安全感。
法理清晰事实确凿,生命至上不该只是口号整件事情脉络清晰、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不存在任何争议与模糊空间:从事实看,徐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典型工伤,法院判决、医疗记录、考勤流水、工作证件等证据完整闭环;从法律看,企业必须立即足额支付医疗费、补发拖欠工资、配合办理工伤认定;应急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职、彻查事故、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从人道看,生命至上是最基本底线,昏迷工人等不起、危重病情拖不起,任何漠视、拖延、监管缺位,都是对生命的漠视。
徐光仅是一名依靠劳动谋生的普通劳动者,身负家庭赡养与抚养责任,如今却躺在病床上毫无知觉。家属日夜守护、四处奔走,只为追回救治费用、维护合法权益。家属在信访材料中反映:“伤者命悬一线,正需要医疗费用挽回生命,可公司不予支付,有关部门不做回应,已走投无路!”
这不是一个家庭的悲剧,而是所有劳动者的警示。如果工伤无人负责、判决可以无视、安全事故无人监管,那么每一位靠双手奋斗的劳动者,都可能面临同样的困境。
紧急呼吁:立即彻查安全事故、督办救人,捍卫法治尊严生命大于天,正义不能迟。在此强烈呼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立即挂牌督办,彻查该起生产安全重伤事故,依法认定责任、查处企业安全违法问题,严肃追究监管缺位相关责任;督促涉事企业立即足额支付剩余医疗费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承担法定工伤赔偿责任;天镇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冻结企业账户、查封相关资产,将救命钱第一时间兑付给家属。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安全生产的底线在于监管,司法的温度在于救困。生效判决不是摆设,劳动者权益不是空话,生命至上不是口号。恳请全社会共同关注此事,为昏迷工人徐光发声,让绝望家庭看到希望,让监管缺位得到纠正,让正义不再迟到,让法律真正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尊严与生命。
ICU 里的徐光仍在苦苦支撑,他的生命,等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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