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贵阳一女子车祸转院治疗引纠纷 诊疗及病历问题遭质疑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居民陈某芳反映,其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于乌当区东某骨科医院(下称东某骨科医院)接受治疗。其称,住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居民陈某芳反映,其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于乌当区东某骨科医院(下称东某骨科医院)接受治疗。其称,住院期间院方存在诊疗不规范、病历信息不实、办理退床流程存疑等多重问题,致其伤情加重,事后留下肢体残疾影响。目前,该起医患纠纷及其与保险机构之间的理赔争议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亟待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处置。

据了解,该事件始于2021年11月29日。当日,陈某芳因交通事故致腿部严重受伤,被120急救人员送往清镇市人民医院救治。住院治疗三天后,涉事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建议其转至合作单位——东某骨科医院继续治疗,并告知若留在原医院,保险公司仅承担18000元医疗费用,超出部分不予赔付。迫于费用压力,2021年12月1日傍晚,陈某芳办理转院手续,随即入住该骨科医院,开始第一阶段治疗。

陈某芳表示,入住该院后,医护人员未对其腿部伤情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仅采取了输液、口服消炎止痛药和腿部理疗等基础保守措施,同时还拆除了此前清镇市人民医院为伤处固定的石膏。治疗期间,她曾在病房内突发晕厥,但院方未予重视。该阶段两次住院累计产生医疗费用约16000元,而腿部伤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

2022年4月23日,因足踝及膝关节不适持续加重,陈某芳再次入住东某骨科医院,希望针对两处关节进行专项治疗,但双方分歧由此进一步扩大。据陈某芳称,院方不认可其足踝关节的手术必要性,主张该部位不适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同时未告知其膝关节的真实伤情,并提出需先行缴纳三万余元费用方可开展相关手术。因经济条件有限,陈某芳无力承担该笔费用。为协商治疗方案与费用问题,陈某芳先后与主治医生、两名医护人员及一名管理人员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沟通过程中还发生言语冲突,院方随即报警。辖区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离开,矛盾并未得到化解。

随后,陈某芳向主治医生说明经济困难并征得同意,暂时离院前往亲友处筹措资金,此次外出时长仅一天。当她返回医院时,发现住院床位已被办理退床,院方拒绝其继续住院,还在相关记录中标注其为主动自行离院。

在办理离院手续及后续整理材料过程中,据陈某芳反映,院方未向其提供完整住院病历与正规出院证明,仅出具简易出院记录,且记录中将其年龄登记为55岁(实际为49岁)。其还发现整套病历存在多处疑似修改痕迹:包括记载其长期不在病房、违规自行离院,将足踝关节病症归为原有基础疾病,以及部分医护人员签名有涂改替换情况。

(图片由陈女士提供)

离开该院后,陈某芳腿部伤情急剧恶化,腿部肿胀、疼痛明显,正常活动受阻。为明确病情,她前往多家大型医疗机构进行CT、核磁共振等检查,最终被确诊为复合型骨折,膝关节半月板、十字韧带完全断裂,同时伴有神经、血管受损等症状。陈某芳认为,前期不当诊疗延误了伤情最佳治疗时机,是身体状况恶化的主要原因。

(图片由陈女士提供)

为治疗腿部伤病,陈某芳先后接受两次手术:2022年11月7日在当地人民医院完成膝关节手术,2024年9月27日接受足踝关节手术。术后其体内仍留存钢板、螺丝等内固定器械,目前仍需持续进行康复训练和后续治疗。

(图片由陈女士提供)

接连的治疗与诊疗纠纷,给陈某芳的身体、精神和家庭生活都造成沉重打击。陈某芳称,其目前肢体功能受限,行走困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长期病痛也对其精神状态产生不利影响。事发时,其家中尚有12岁未成年子女需抚养,家庭收入减少,加之持续产生的医疗开支,使其家庭经济面临较大压力。

(图片由陈女士提供)

针对此次事件,陈某芳提出多项质疑。陈某芳认为,涉事保险机构与东某骨科医院存在相互配合的情况,未认可与交通事故相关的部分治疗项目;同时,该院在诊疗流程、床位管理和病历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之处,处置医患矛盾的方式亦不妥当。

截至目前,该起医患纠纷及保险理赔争议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陈某芳的后续治疗与日常生活持续受到影响。据当事人称,其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就诊疗过程及事故责任进行全面核实,明确医方、保险公司及车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主张上述各方对本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包括其后续治疗费用、劳动能力受损损失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整理撰写,所述内容为其个人陈述,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欢迎相关单位或知情人士提供补充信息,以便更全面还原事实。如有不实之处,请联系平台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