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经钩考》二十三、《黄帝内经》五行相克理论推演之是与非
——五行相克,王充很烦恼!
金栋、雪宁按:一般认为,理论源于(临床)实践,又反过来指导(临床)实践。殊不知,有时并非完全如此!阅读中医经典《素问》《灵枢》则会发现,其理论体系是天人相应,方法是取象比类,并以阴阳五行说为核心理论体系推演之工具。中医脏腑的生理功能与病理变化,虽源于古代粗浅的解剖知识和反复的临床实践验证,但更多的是依靠上述理论体系与方法去精心设计而推演。其推演设计的结果是或然性,即不确切,甚至不准确。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故屡遭诟病。为此,特举几例五脏附五行生克说推演之病理变化,看看临床是否如此?
1、《素问·平人气象论》说:
“肝见庚辛死,心见壬癸死,脾见甲乙死,肺见丙丁死,肾见戊己死。是谓真脏见,皆死。”
这段话是说:肝的真脏脉出现,死于庚辛日(天干庚辛属金,金克木);心的真脏脉出现,死于壬癸日(天干壬癸属水,水克火);脾的真脏脉出现,死于甲乙日(天干甲乙属木,木克土);肺的真脏脉出现,死于丙丁日(天干丙丁属火,火克金);肾的真脏脉出现,死于戊己日(天干戊己属土,土克水)。为什么如此?乃根据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附会五行相克(胜)之理,推演而来!如
马莳《素问注证发微》说:
“此言真脏脉见者,各有相克之死期。庚辛者,金日也。肝之真脏脉见而全无胃气,则至庚辛日而死,以金克木也。”
即以五脏附会天干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五行相克说去推演,若出现真脏脉是死期。五脏附会天干五行:即肝属甲乙木,心属丙丁火,脾属戊己土,肺属庚辛金,肾属壬癸水(见《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阴阳系日月》篇)。
高校教参第二版程士德《内经》说:
“这是以五行相克关系立论的,其实用价值如何,尚有待于研究。”
这还研究什么?事实这不明白着吗,此并非源于临床实践,即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
相克(胜)之义有二:一是正常生理,以维持五脏之间的平衡状态。二是异常病理,又分为相乘(相克太过)和相侮(反克)。

五行生克乘侮图
2、《素问·藏气法时论》说:
“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冬;起于春。……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
这段话是说:病属于肝,痊愈在夏季(木生火);夏季不愈,加重于秋季(金克木);秋季未死,延持(维持病情不变)于冬季;复发(或好转)于来春。……病属于肝,痊愈在丙丁日(木生火);丙丁日不愈,加重于庚辛日(金克木);庚辛日不死,延持于壬癸日;复发(或好转)于甲乙日。如
马莳《素问注证发微》说:
“凡病在肝者,以肝性属木,其病从春始也;至于夏属火,则火能克金,而金不能克木,故肝病当愈于夏,所谓子制其鬼者是也。若夏不愈,当甚于秋,盖甚则沦于死矣,而金来克木,所谓子休鬼复者是也。设秋不死,当持于冬,盖冬属于水,水为肝之母,母气一旺,肝气有资,故可与病气相支而不甚耳,所谓鬼休而母养,故能相持于父母之乡也。其冬虽与相持,其病复起于春,盖肝气之病,又当至春而起,所谓自得其位而起者是也。……肝病者,愈于丙丁之日,以丙丁火旺,所制者金,而金不克木,病自愈也。设丙丁不愈,加于庚辛之日,加即甚之谓也,以庚辛金旺,必来克土,而木病必甚也。设庚辛不死,持于壬癸之日,以壬癸水旺,必母来助子,而木病可支也。虽能支于水旺之日,而又必起于甲乙之日,以木病当复于本日也。”
高校教参第二版程士德《内经》说:
“本段所论的五脏病愈、甚、持、起的时间节律,是古代医家运用五行生克制化规律对长期临床观察的总结。其理论基础是《素问·金匮真言论》中有关‘五脏应四时,各有收受’的理论。”
此说妥否?
明明是推演而来,却说是“长期临床观察的总结”,显属不妥!临床是否如此?所以程士德《内经》又说:“本篇所论的五脏病之预后转归,也仅是一种可能的模式或趋势,而并非是五脏病变的必然发展变化规律……切不可机械套用。”虽有此说,因是推演而来,没有“可能”,即临床实非如此!对此,《正说内经》有比较客观、公正之说:
“用五行生克说推断病人何日死、何日持、何日愈的内容见于《素问·藏气法时论》《灵枢·经脉》等篇。此术虽然不是鬼神迷信,也不是卜筮,但是,其中运用的五行说完全是机械的,和八字算命等是一个模式。”
3、《素问·标本病传论》说: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胁支痛,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灵枢·病传》说:
“黄帝曰:大气入藏奈何?岐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这段话是说:关于疾病的传变,如心病先出现心痛,一日后传于肺出现咳嗽(火克金),再三日后传于肝出现胁肋胀痛(金克木),再五日后传于脾出现大便不通、身痛体重(木克土),再三日不愈则会死亡。冬天容易死于半夜(冬季属水,半夜属水,水甚克火),夏天容易死于中午(夏季属火,中午属火,火甚炽,火绝不能持)。——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
4、《灵枢·经脉》说: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丙笃丁死,火胜金也。”“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壬笃癸死,水胜火也。”
余脏准此类推。
这段话是说,患了肺病证(症),丙日危重、丁日死亡,因肺属金,丙丁属火,火胜金之故!患了心病证(症),壬日危重、癸日死亡,因心属火,壬癸属水,水生火之故!——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故屡遭诟病!
附:五行相克,王充很恼火
有言“万物相生必相克”,妥否?殊不知,未必皆然,或然性而已,甚至谬误。
五行是汉代的思想律,统治哲学,且已被神化。然汉代唯物主义思想家、哲学家、文学批评家、无神论者东汉王充(仲任)对于此等说法则非常反感,甚至很恼火,故撰文驳之,见其著作《论衡》。如
《论衡·诘术篇》说:
“《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徵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徵、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南出也。或安官迁徙,或失位贬黜何?
“姓有五音,人之性质,亦有五行。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门,则人禀金之性者,可复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一曰:五音之门,有五行之人。假令商姓食口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土人黄、金人白、水人黑,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门,或凶或吉,寿命或短或长?凶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长者,未必色黄也。五行之家,何以为决?
“南向之门,贼商姓家,其实如何?南方,火也,使火气之祸,若火延燔,径从南方来乎?则虽为北向门,犹之凶也。火气之祸,若夏日之热,四方洽浃乎?则天地之间,皆得其气,南向门家,何以独凶?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气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独有火,四方无有也,犹水位在北方,四方犹有水也。火满天下,水徧四方。水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谓火常在南方,是则东方可无金,西方可无木乎?”

五姓、五音附会五行生克推演图
五音,角、徵、宫、商、羽(相生序),附会五行说则为角木、徵火、宫土、商金、羽水,以五姓配属之,五姓转而又为百姓也。如
《白虎通·论姓名》说:
“姓所以有百者何?以为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异气,殊音悉备,故姓有百也。”
即姓虽多,无论是百姓、还是千姓等,最终皆可附会转为角、徵、宫、商、羽之五姓。
五音、五姓配(府第宅门)五方,以五行相克、相贼与否预测吉凶祸福、官职迁徙贬黜等。
角徵宫商羽,配五行(木火土金水)五方(东南中西北)。角属木,方位在东;徵属火,方位在南;宫属土,方位在中;商属金,方位在西;羽属水,方位在北。五行相克、相贼,即木、角、东相克、相贼土、宫、中,土宫中相克、相贼水羽北,水羽北相克、相贼火徵南,火徵南相克、相贼金商西,金商西相克、相贼木角东。贼者,相克也。相克者,凶兆,不吉利也!
王充所引风水学相宅地之《图宅术》说“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为何不宜?因为商姓在五行属金,南方在五行属火,以五行相克而言,火克金;徵姓在五行属火,北方在五行属水,以五行相克而言,水克火,此等主凶,不吉利,会招致灾祸,导致家族患病犯罪、仕途贬黜等。
殊不知,并非如此,即五行相克、相贼之说,未必皆然。故王充反诘之。以今而言,此等相宅之风水学,乃封建迷信之糟粕也!然时至今日,仍有信奉之者。
实际上,古人早已说破了。如东汉另一个唯物主义思想家王符《潜夫论》,曾说此等乃“谬误之甚”!
王符《潜夫论·卜列》说:
“亦有妄传姓于五音,设五宅之符第,其为诬亦甚矣!古有阴阳,然后有五行。五帝各据行气,以生人民,载世远,乃有姓名敬民。名字者,盖所以别众猥而显此人尔,非以纪五音而定刚柔也。今俗人不能推纪本祖,而反欲以声音言语定五行,误莫甚焉。……
“是故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王也。太皞木精,承岁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角;神农火精,承荧惑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徵;黄帝土精,承镇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宫;少皞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羽。虽号百变,音行不易。”
“俗工又曰:‘商家之宅,宜西出门。’此复虚矣。五行当出乘其胜,入居其隩乃安吉。商家向东入,东入反以为金伐木,则家中精神日战斗也。五行皆然。又曰:‘宅有宫商之第,直符之岁。’既然者,于其上增损门数,即可以变其音而过其符邪?今一宅也,同姓相代,或吉或凶;一官也,同姓相代,或迁或免;一宫也,成、康居之日以兴,幽、厉居之日以衰。由此观之,吉凶兴衰不在宅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