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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未决的挂靠官司:谁为农民工血汗钱“埋单”?

引言2017年,河南卢氏县新建中医院项目工地上,施工方周某清带着工人干完了活。七年后的今天,他不仅没拿到全部工程款,反而

引言2017年,河南卢氏县新建中医院项目工地上,施工方周某清带着工人干完了活。七年后的今天,他不仅没拿到全部工程款,反而被当年帮忙“开票走账”的挂靠公司告上了法庭。这家名叫林州大东的劳务公司,声称周某清“拿钱超了”,要求推翻原价、重新鉴定。一个从未派人到过现场的名义公司,为何能反客为主?一份份由总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拨款凭证,为何在法庭上不被认可?这起持续七年的纠纷,撕开的正是建筑行业挂靠乱象中最难解的法律困局。

一、挂靠之名:只开票不走账,谁在管工程?

据周某清陈述,2017年他承接华夏万城建工集团在卢氏县中医院的三层小楼及地下室工程。由于他没有劳务资质,华夏万城让他借用旗下的林州大东公司开票走账,所有费用由华夏万城承担。从开工到完工,每一次工程进度款申请、结算书的编制和签字,对接的都是华夏万城的项目经理黄某尚和华夏万城的财务人员。周某清回忆,连生活费都是华夏万城财务直接打到他卡上,林州大东从未派任何人到现场签字或对接。“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个章来自大东公司。”周某清说。在他看来,这就是典型的“借用资质”,而非承包大东公司的工程。

二、证据之困:总工证言被否,签字凭证遇冷

周某清向法庭提交了多份《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和结算书,上面清楚记录了合同编号、楼栋名称、建筑面积、单价、合价、支付比例,以及华夏万城项目经理黄某尚和管理人员的签字。他还找到了项目部的总工作证。这位总工不仅了解全部计价依据,还亲手编制了每一期拨款申请表。然而,林州大东以“该证人与我方存在矛盾关系”为由,要求否定其证言,法院未予采纳。周某清质疑:“他是最了解情况的人,就因为对方说有矛盾,他的证词就被选择性失明了?”他同时还提供了一份事后找到的管理人员录音,同样被以“有矛盾”排除。

三、时间之疑:七年沉默,完工后突然反悔

整个工程从2017年干到2025年,历时七八年。在此期间,林州大东从未对价格、范围或管理模式提出任何异议。工人工资由大东公司代发完毕——周某清认为,这恰恰说明大东公司当时认可了价格,否则“没有价格依据,他们怎么会知道每个工人该发多少钱?”然而工程结束后,就在余款尚未结清之际,林州大东突然起诉,称周某清拿钱超了,原定价格不算,要求重新造价鉴定。周某清反问:“施工的时候不提,代发工资的时候不提,现在活干完了才说价格不算,这符合常理吗?”

四、司法之思:穿透形式还是固守名义?

这起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周某清与林州大东之间究竟属于“借用资质”(挂靠)关系,还是“工程承包”关系。如果是挂靠,则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向总包方主张权利;如果是承包,则需受大东公司合同约束。周某清指出,如果是承包大东公司的工程,财务签字、借据开具、拨款流程都应由大东公司自己的人来完成。“他们会让我越级直接与项目部对接签字拿钱吗?不用自己的财务,却用华夏万城的财务记账结算,这符合正常逻辑吗?”他认为,法院至今没有厘清这一实质关系,而是陷入了对名义合同的机械认定。

结语一份用于开票走账的挂靠协议,一套由总包方全程签字的完整拨款凭证,一个从未到场的名义公司,却在七年后推翻原价、反诉施工方。这起案件的走向,不仅关乎周某清一个人的七年血汗,更关乎无数靠挂靠资质承揽工程的农民工群体——当形式与实质撕裂,司法应当穿透哪一层迷雾?答案,或许就写在能不能让干活的人拿到该拿的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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