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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爆破震损民房理赔乱象:违规评估、篡改定损标准,群众维权遇多重法律梗阻

民房遭爆破重创,白纸黑字协议沦为一纸空文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荷香桥镇桐木桥村多位村民自2022年7月起,长期承受新新高速服
民房遭爆破重创,白纸黑字协议沦为一纸空文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荷香桥镇桐木桥村多位村民自2022年7月起,长期承受新新高速服务区近距离爆破震动。村民住宅距爆破点不足200米,持续震动致使多层砖混房屋墙体贯穿开裂、楼板渗水、瓷砖大面积脱落,部分裂缝宽度超过1毫米且持续扩张,房屋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导致8旬老人居无定所!曾一年多来多次申诉毫无结果!还是流离失所,老人生活毫无保障!

刘碧云老人含辛茹苦修建的房子被震损,去镇里维权,被气的晕倒在镇政府办公室,维权四年直到今年6月份去世,都没能亲眼看到房屋公平处理。

“这几天我们隆回正逢大雨高峰期,我们的房屋没得到及时处理、修复,裂缝还在持续扩大,已经严重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受损严重的房子还能经得起几次风雨侵袭?”居民刘龙美女士忧心道。

事发初期,高速指挥部与受损农户达成书面赔付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严格按照国标《GB5029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开展定损工作,以完整房屋安全鉴定文书作为赔偿依据。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损害定损必须遵循国家强制性工程标准,行政机关与群众达成的理赔协议具备行政协议效力,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单方变更、推翻协议,必须具备公共利益正当理由并履行告知、申辩法定程序,无依据私自修改核心条款属于明显违法行政行为 。

指挥部总指挥罗某光未征求任何农户意见,未出具书面变更说明,直接将协议约定的安全鉴定降级为简易CMA检测报告,刻意规避爆破致损因果认定、房屋安全等级划分、完整修复造价核算三大法定定损核心内容,此举直接违背协议约定与工程强制国标,从源头压缩群众合法赔偿额度。

两份报告法律效力天差地别,偷换文书本质规避侵权赔偿

很多村民不了解检测报告与安全鉴定报告的法律边界,相关单位正是利用信息差偷换文书,大幅减轻施工方赔偿责任,相关国家标准与民事法律均清晰区分二者效力。

从技术规范层面,《GB/T5034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仅用于采集裂缝、强度等原始数据,不判定损坏诱因、不划分危房等级;而《GB5029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是炮损理赔、司法诉讼通用法定依据,鉴定文书需结合现场数据、结构验算明确爆破与房屋损坏因果,出具A-D安全评级、完整修缮方案与造价,三者法律效力不能等同、不可互相替代。

从民事赔偿角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高度危险爆破作业造成他人财产损害,责任方应当按照房屋实际修复全部损失足额赔付,损失核算需完整、专业的综合鉴定结论支撑。本案中评估机构仅依靠单薄检测报告定损,文书缺少因果论证、安全评级,不具备完整财产损失核算效力,按照法律规定,农户有权拒绝以此作为赔付依据。

简单来说,检测报告仅相当于医院检验单,只记录数据;安全鉴定报告是完整诊断书,明确病因、伤情、治疗方案。信访、住建、法院均不单独采信检测报告作为赔偿定价凭证,只用检测报告核算损失,缺少完整法律支撑,存在刻意压低赔付的主观倾向。

无证人员参与定损,评估报告自始归于无效

本次定损全程由邹某余主导现场勘查、数据整理、材料编制,经工商与住建系统核查,邹某余并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无评估签字执业资质;其曾经所属隆回营业部早已注销,无独立出具评估文书权限,不能开展定损业务。

依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经注册擅自以估价人员从事评估活动,其签署、参与形成的全部评估报告直接无效,相关机构及责任人需承担行政处罚,造成群众经济损失的,还要依法赔偿受损群众损失 。该法条明确,房屋损害价值评估属于持证专业执业范畴,无资质人员不具备专业判断能力,由其主导形成的定损材料,不具备任何法律证明力。

同时评估报告存在多处篡改客观事实行为:将房屋距爆破点200米以内篡改为300米以内,刻意弱化爆破震动直接影响;把房屋结构性损伤全部归因于房屋自建工艺、温差干缩,刻意割裂爆破与房屋损坏的因果关系。整套评估程序人员违规、事实篡改、依据残缺,完全属于虚假评估文书,不具备理赔参考价值。一栋数百平米受损房屋最终仅核定七千余元修复费用,与市场实际修缮成本严重脱节,直接侵害群众财产权益。

两级属地干部履职缺位,漠视群众合法维权诉求

县委书记2026年5月明确作出“应赔尽赔、据实赔付、照顾困难家庭”工作指示,属地镇政府负有落实、监督理赔流程的法定职责,但前后两任党委书记均消极履职。

原党委书记黄某杰全程知晓协议篡改、无证人员定损、虚假评估等全部违规事实,却不制止、不纠错。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公职人员在辖区民生理赔事项中监管缺位、放任行政违法,属于履职不力、漠视群众利益违纪行为。

现任党委书记刘某鹏在群众多次信访、提交完整证据后,明知整套理赔流程多处违法,既不督促指挥部恢复原定鉴定标准、返还原始鉴定资料,也不废止无效虚假评估报告,长期搁置群众诉求。《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群众有权要求上级机关责令履职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两级领导层层推诿,导致农户房屋受损长达四年无法依法足额获赔,住房安全与财产权益长期悬而未决。

多重违法链条损害民生,群众实名举报盼依法纠偏

综合全案事实,高速指挥部单方篡改理赔协议、纵容无资质人员出具无效评估报告,镇政府监管不作为,多方环环相扣,依靠偷换鉴定文书、篡改客观事实压低赔偿,整套操作同时违反《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行政协议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规章以及公职人员履职相关法规。

目前受损村民已携带完整检测报告、评估文书、房屋破损影像、工商资质查询记录等全套证据,向邵阳市纪委监委提交实名举报,提出四项合法诉求:一是追责罗某光滥用职权、违法变更协议、纵容虚假评估;二是问责前后两任镇党委书记监管失职、行政不作为;三是依法作废全部程序违法、内容失真的检测、评估材料;四是重新委托具备CMA资质、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的合规第三方机构,依据《GB50292》开展完整房屋安全鉴定,据实足额核算修复损失。

群众只是希望自家受损房屋得到公平、合法定损,拿到能够修复危房的合理赔偿,一份白纸黑字的理赔协议、一套明确的国家法律标准,不该在基层理赔流程中被随意架空,期待纪检部门介入核查,厘清全链条违规违纪问题,守住普通百姓住房与财产权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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